1.电池不能完全用完才充电,如用完电量后再充电,电池的容量会下降百分之二十,长期这样会减少电池的使用寿命;
2.如果方便的话,可在行驶时电量用到一半时再充电,随用随充并不可取;
3.每次充电一定要充足再用,在充电指示灯变灯后续充30分钟为宜。续充不要超过2小时,过度充电也会减少电瓶的使用寿命;
4.平时充电可根据用电量来看充电实际耗时,如以后充电时,用同样的电超出平时充电时间过长,要及时断电,送检电池和充电器,防止电池被充鼓损坏;
5.如果长时间不用电动车,最好20天左右充足一次,切不可低电压存放;
6.不要随意用非本车的充电器来充电,如电压和接口的正负极不一致,会对电池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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