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报名条件: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满3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一般分为考前审核和考后审核两种,考前审核地区一般在报名之后进行资格审核,考后审核地区一般在分数线公布后发布审核通知,考生凭借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即可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