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理论的三个特点: 必须包含特定的商品效用,即每个广告都要对消费者提出一个说辞,给予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利益承诺; 必须是唯一的、独特的,是其他同类竞争产品不具有或没有宣传过的说辞; 必须有利于促进销售,即这一说辞一定要强有力,能招来数以百万计的大众。
定位理论,由美国著名营销专家艾里斯与杰克特劳特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里斯和特劳特认为,定位要从一个产品开始。那产品可能是一种商品、一项服务、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许就是你自己。 但是,定位不是你对产品要做的事。定位是你对预期客户要做的事。换句话说,你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确保产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据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地位。定位理论的核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打造品牌”为中心,以“竞争导向”和“消费者心智”为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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