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永久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转载请注明出处育才学习网 »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了之后,是永久有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