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益人的指定:
第一、我国《保险法》第60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该条是对指定受益人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指定受益人怎样处理。
第二、我国《保险法》第63条第一项规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该条正确理解的两种思路:
1.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2.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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