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被继承人的子女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存在代位继承。老人留下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没有遗嘱的,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一般大都后于父母死亡。继承从老人去世时开始,即使子女不久后死亡,不影响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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