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
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规定如下: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2. 法人章,人名章,财务章,公章都是什么怎么用
法人章是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可以在业务合同上和支票签发上代表法人签名和认可。
企业公章代表这个企业是经过相关注册而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业务的权限。企业财务专用章是代表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与法人章合并使用在开具的银行票据上,可以证明该企业向客户有效支付相应款项。
在其他一些与财务工作有关的文件上盖此章,表示财务部门对文件所述情况的证实。以上三章都具有一定范围的法律作用,不可随意签盖,盖章人要负权限内的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三章外,其他的如合同章、部门章等有的可以代表公章签订合同(系法人授权的),有的代表企业内部的部门领导签收、签发文件之用,但是不能对外单独使用。而各部门的私人名章更是只在内部有某项权限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