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写不可抗力条款
原发布者:光头泰森1220
不可抗力条款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延迟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4.如果不可抗力时间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本合同生效后,除约定或法定情形出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通知送达条款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
2. “不可抗力”的法律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Clause)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⑴不可抗力条款的概念。
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⑵构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应具备的条件:
①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②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③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⑶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与结果。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在不可抗力因素与当事人的过失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后合同的结果主要为下列:
①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在买卖特种粮食的交易中,该特种粮食的产地因水灾而失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②延迟履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例如,由于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能延迟履行,等通车后再履行。
3. 什么是不可抗力定义及条款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但不可抗力事件目前国际上并无统一的明确的解释。哪些意外事故应视作不可抗力,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约定。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XX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对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综合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4.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什么条款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不可抗力是这样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在各国法律中都是免责事由。但是关于不可抗力的内容和适用范围则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来具体确定不可抗力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下面具体谈一谈。1.
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当事人在设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应采取何种方式确定不可抗力事件,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应通过列举方式明确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只有明文列举才有排他的效力,而且只有在条款中所明确列举的事件发生时才可导致当事人被免除责任。如果发生的事件是条款中没有明文列举的,即使阻碍了合同履行也不能导致当事人被免责。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抗力条款应采取概括式的方式,此种观点认为,列举式的方式已不符合现代贸易的需要,在实践中当事人设定不可抗力条款应采取概括式的方式。我个人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比较而言列举式的观点更为合理。主要理由在于:当事人设立不可抗力条款旨在对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作出具体的补充。法律的规定常常过于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不可抗力条款也同样过于原则,将很难起到补充法律规定不足的作用。2.
关于不可抗力对责任的影响。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大都明确规定,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则应免除当事人的履行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一定导致当事人被全部免除责任;是否应当被全部免除,应依具体情况确定。在许多情况下,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暂时阻止合同的履行,而并不是导致合同完全、永远地不能履行,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确实不如采取维持合同效力并延期履行的方式更有利于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并充分实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具有如下例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2)在迟延履行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不得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5. 如何签订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原发布者:zl2008210881
各类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1、建设施工合同1.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7.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17.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