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营酒饮类营业 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该是什么
酒饮类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酒、饮料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2零售业”分类情况,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食品、饮料专门零售,食品、饮料,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酒、饮料零售,其他食品零售。
扩展资料:
凡是经营范围不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工商局都归为一般经营项目。
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许可经营项目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填,我是做烟酒,食品,土特产
如果是做烟酒零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烟酒”。
经营烟酒零售生意,先要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和《酒类专卖许可证》以后,营业执照才能写上“烟酒”这样的经营范围。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凡在本市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向所在地的区、县酒类专卖管理局申请登记,经核准后发给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转租门面房起纠纷 要求退赔被驳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暂行规定
3. 我要办理经营酒类、饮料、食品批发零售的商贸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里“51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分类情况,根据自己所经营产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酒、饮料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2零售业”分类情况,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写:食品、饮料专门零售,食品、饮料,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零售,酒、饮料零售,其他食品零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4. 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增加食品和酒类销售,需要什么许可证
销售酒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具体介绍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2、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简单来说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即为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取执照、审查、核准、发照。
扩展资料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我省进一步规范酒类食品流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