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诉讼案件程序分析怎么写
关于具体的分析行文,提问者应该靠智慧解决。但是,应该参照以下规定进行书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如果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四,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 新闻事件评论怎么写
新闻评论,是新闻机构所发表的言论的总称。
新闻和评论一实一虚,如同鸟之双翼,构成报纸的两大文体。它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新闻体裁。
以与新闻结缘为前提,举凡各类具有新闻价值的论说文,不拘长短,不论署名与否,均可称为新闻评论。 它可以就全局性的市政发表宏观大论,也可以一事一议,深刻阐述某一观点或某一问题,而更多的则是配合热点新闻,就新闻报道无法充分阐述的内容,用言论的形式加以阐述,使热点宣传更具有可读性、指导性。
评论是报纸的灵魂,是报纸的生命,是报纸的旗帜。一家报纸有没有评论,或者有没有好的评论,是报纸品位高低的明显标志。
特点 (1)与其他言论一样,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准确性。 (2)在有限的篇幅中,主要靠独特的见解吸引读者而取胜。
(3)立意新颖,论述精当,文采斐然。 (4)主要面向广大群众说话。
种类 目前,我国对新闻评论的分类,有这样几种情况: (1)按评论对象的内容分类,有政治评论、军事评论、经济评论、社会评论、文教评论、国际评论。 (2)按评论的性质功用分类,有解说型评论、鼓舞型评论、批评型评论、论战型评论等。
(3)按评论写作论述的角度分类,有立论性评论、驳论性评论、阐述性评论、解释性评论、提示性评论。 (4)按评论的形式分类,有社论、编辑部文章、评论、本报评论员文章、短评、编后、编者按、思想评论、专栏评论、新闻述评、论文、漫谈、专论、杂感等。
如何写作 一、注意导向性。不断强化导向意识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
强化导向意识就是要坚持和贯彻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守土有责;坚持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战。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
因此,党报必须有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真正做到舆论先行,正确引导。 二、注意指导性。
评论的指导性是评论的生命,也是党报评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评论直接代表编辑部站出来亮明观点,阐述立场,特别是对于一个时期的工作,评论要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应该怎么做或不该怎么做。
三、注意时效性。好的新闻评论讲究及时、迅速,讲究时效,它要及时体现党的要求和指示,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
如果没有时效性,就没有新鲜感,就起不到指导、鼓舞、推动的作用。 四、注意理论性。
一篇评论不仅需要过硬的文字功夫,关键还要有思想性,要有一些真知灼见。运用理论的力量把问题讲透讲深,充分表明了理论的力量。
五、注意艺术性。一篇评论要有好的论点,好的论据,提出的问题、阐述的道理才能在社会上立得稳、站得牢,经得起读者的挑剔和时间的考验。
这是评论的灵魂和基石,没有这一点也就没有评论。同时,也要注意评论的艺术性,艺术性首先要在文字上下功夫,如果文章内容好,但文字死板、干巴、枯燥乏味,也会影响宣传效果。
评论文字要力求顺口、优美,并且适当运用群众当中很有影响的语言,还可用作评论的题目。前几年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一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说法抓住了不正之风的特点。
第一,要注重针对性。对人们普遍关心、迫切需要回答的思想问题,以及两个文明建设中人们迫切需要回答和解决的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具体的科学的分析,实事求是地给予说明、回答和指导。
第二,论点要新鲜。就一篇评论而言,论点是观点。
是灵魂。论点不新鲜,或者和报纸上发表过的相雷同,读者看了开头就兴味索然,不祥,如同鸟之双翼,构成报纸的两大文体。
它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新闻体裁。以与新闻结缘为前提,举凡各类具有新闻价值的论说文,不拘长短,不论署名与否,均可称为新闻评论。
它可以就全局性的市政发表宏观大论,也可以一事一议,深刻阐述某一观点或某一问题,而更多的则是配合热点新闻,就新闻报道无法充分阐述的内容,用言论的形式加以阐述,使热点宣传更具有可读性、指导性。评论是报纸的灵魂,是报纸的生命,是报纸的旗帜。
一家报纸有没有评论,或者有没有好的评论,是报纸品位高低的明显标志。 六勤:1、脑勤(勤于思考,对新闻事件保持高度的敏感);2、眼勤(勤于观察,能迅速发现身边的新闻线索);3、嘴勤(不耻下问,善于打听);4、耳勤(说者无心,听者有意);5、手勤(好记性不如烂笔头);6、脚勤(近距离观察,身临其境,有现场感)。
3. 实习的案例分析怎么写
案例分析的基本格式
1、先简述案情及针对本案的几种不同意见;
2、就法条来分析案例,为什么能得出你的结论:写出你对案例的见解,你做此判定的法律依据,就是写出法条;
3、不赞成其它意见的理由及依据;
4、做一个总结。
案例
初到公司时,工作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看到眼前的一切心中不免有些茫茫然,即将在公司工作,还曾有一段时间在怀疑接受这个工作的决定是不是错误的。进入公司最初的一段时间,没有给我安排固定工作,只是跟随投资顾问经理刘经理简单熟悉,了解国家级投资行业基本行业范围。大量阅读相关数据及书籍,但是没有目的性,并不知道自己究竟看进去了什么,同时看到身边的人都在忙,似乎自己是被闲置的,与这个集体格格不入。后来渐渐的也会帮助刘经理修改校正一些项目文案书,做一些简单的资料整理,总之在初入公司实习的那一周左右的时间,我总是觉得自己所谓的投资顾问实习生身份,和一个普通文员没有什么区别。已经工作一周却依然对投资顾问这个职业知之甚少。而公司所做的投资项目又非我们所熟知的证券金融或房地产类投资,而自己又非专业学生,大学中所学课程很少有与投资相关课程,所以可以说是完全的陌生领域。后来刘经理在百忙之中对我介绍了简单的公司相关。公司所做主要为国家级投资项目包括:勘察招标代理、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招标代理、施工招标代理、材料招标代理、设备招标代理、保险招标代理、代建招标代理、物业、土地、承租招标代理。而公司的宗旨即
1、帮助公司寻找商业机会。
2、创立公司,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
3、风险和预期回报。
4、对所采取的行动提出
建议等等等等。总之在工作开始的一周半里我终于对所实习的公司的公司职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最开始的那些慌乱和恐惧也慢慢的消散。
通过以上经历使我深刻的认知到在从学校毕业步入社会后,你所面对的行业或生活不一定是你熟知的或长期所学的,当我们完全置身于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对一切不明事物的恐惧一定会对我们造成成长前进的困扰,但只要踏下心来,保持一颗不变的求知的心,即便在陌生的环境我们也会变得游刃有余。同时,绝对不能孤立自己,一个公司,新老人员交替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公司的“老人”是没有义务主动和你到招呼及帮助你的,一切都机会和成功只会给于主动得人,所以当你到了一个新环境请保持一颗开朗的心,以及一张明媚的笑脸,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保持一定的亲和力是你融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公司的最大杀手锏!
望采纳
4. 评析怎么写老师叫我写评析,可我不懂写请大家帮帮我
老师这么做的用意,就是要大家经过写评析的过程,培养对事情的看法,同时提高写作能力。
你如果找人帮你做,老师那边是应付过去了,但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 我给学汉语的美国学生布置的作业中包括每天写一篇中文日记。
比起他们来,你的作业容易多了。我看你的文笔很流畅,思路也清晰。
写300字的评析绝对不难。加油!自己来吧! 人物评析 对一个人行为做得较客观的评价一边是历史人物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可以从正反两面评析开头与结尾一般是总结性的文字大概都是人物的经历与功绩 本人建议: 清楚评析的对象,重点突出优势,劣势也不能错过,加上自己的 看法和必要提出评析对象的“点点滴滴”,最后是畅想。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5.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
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
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
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
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
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 第二条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