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辞快工,辞职信怎么写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 想辞快工,辞职信怎么写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年月日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 怎样才能辞快工
其实,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都觉得辞职真的很难,尤其这些作为第一线上的普工,我们偶尔有听说某人因为辞职不批而跳楼自杀,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在某些厂里辞职真的是这样困难的,但是想不开就去跳楼了,这个也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是自己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却把痛苦带给了亲人和朋友,是一种很傻的表现,可是他能有什么办法呢?这只是唯一出路啊,这是多么地无助呀。
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里讲得很清楚,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员工想要辞职的,一般来说七天之内是不给予发薪的(自离),但是超过七天的,必须要发薪,而且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厂方,厂方会在三天之内放你走;换一种方式,如果厂方在试用期之内觉得你不符合做这个职位的,也得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告你,让你在三天之内走人,当然是结薪走人了。
如果试用期结整了,到了正式工作时期,你也可以提出辞职,但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厂方提出,厂方在一个月内(30天)会放你走,如果不放你走的话,是违返劳动法相关条例的;当然厂方觉得你不适合做这个工作,也是要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你,或许要求你改进,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厂方的认可或满意时,厂方给你结算工资走人,当然如果是老员工的话,还是要赔钱的,一般老板不会炒人,只会想办法逼你一直到自愿辞工为止,因为你自己要走的,他可以节舍一大笔赔偿费。
还有一点,如果你和厂方建立客观的劳动关系后,厂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和你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厂方没有签定的,你可以叫厂方补签,同时可以要求对方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你有权这样做,但你也有权放弃你的权利,你不向厂方追究责任和赔偿的同时,没有人会充当公诉人为你去起诉厂方的,因为这是劳动纠纷,应该属于民事问题。
如果遇到以上问题的,要去劳动局投诉,才可能有点点成效,如果去村里的劳动服务站或是工业办的劳动服务站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因为这些人都是想把事情不了了之,不具办实事的能力和态度,不过,你也可以去那里看看,别人怎么给你建议的。记得,去劳动局的时候一定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如厂牌,身份证等,同时还要带上相关的证据,如辞职书,工卡等,你在劳动局所说的话都有可能成为证据,所以要想好了再说。理论上是这么说的,不过,现实中我所进的厂没有一家能做到这些条款,所以新劳动合同法是写得太完美了,不过仅是一个摆设罢了,同志们打工还是挺辛苦的,维护更是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