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看待和对待儿童的看法或观点。涉及儿童的特性、权利与地位、儿童期的意义以及教育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外古今,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儿童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父母的私有财产,儿童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格,只有对长辈的依附关系。在古巴比伦时代、古希腊时代和古罗马时代,儿童被看作是上帝的仆役,在家庭和社会中没有独立的地位,甚至还处于受迫害的地位。在中世纪居统治地位的儿童观是基督教的原罪说,即儿童是带着“原始的罪恶”来到人世的,必然历尽生活的磨难不断赎罪,才能纯化灵魂,儿童被视为父母的隶属品,鞭笞和体罚儿童视为合情合法。20世纪以后,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开始了解儿童具有的特性、儿童的发展潜能,早期教育开始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