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做职业病鉴定,公司不开职业史证明,安监局说要卫生部门给他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体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拿着这条去卫生局,讲明情况,带好录音设备,最好是视频录制,将对话过程录制下来,像今年19大这么特殊的时间点,不需要发函,卫生局和安监局就会督促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