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横竖撇捺在田字格书写时的位置
横竖撇捺在田字格的正确书写格式如下: 横竖撇捺在田字格的正确书写格式: 1、横写在横的那条线上。
2、竖写在中间的那条竖线上。 3、撇写在左半边居中处。
4、捺写在右半边居中处。 扩展资料: 田字格是一种用于规范汉字书写格式的模板,包括四边框和横中线、竖中线。
是小学初学写字规范。习字时需在田字格中逐渐将汉字写规范,能给以后的语文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田字格别看只是四个小格子,其实每个格子都大有名堂,每根线、每个格子,格子中的每个方位,都有其不同的名称,熟记田字格、牢记各部分名称,是初学书写重要的前提。 带横的字 :开、正、立、丽、更、前、天、画、两。
带竖的字 :用、雨、师、串、在、帅、候、齐、辨。 带撇的字 :向、少、我、禾、师、白、自、帅、乒。
带捺的字 :人、达、今、大、坐、令、天 、仱、夫。
2. 乒乓球该遵守哪写规则
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的规则使用国际乒联最新的竞赛规则。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的竞赛方法是根据国际乒联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乒联奥林匹克小组)制定的并经国际乒联理事会批准后实施的。 规则要点 发 球 (1)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发球时,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台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 (5)在运动员发球时,球与球拍接触的一瞬间,球与网柱连线所形成的虚拟三角形之内和一定高度的上方不能有任何遮挡物,并且其中一名裁判员要能看清运动员的击球点。 击 球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失 分 (1)未能合法发球; (2)未能合法还击; (3)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对方台区而越过对方端线; (4)阻挡; (5)连击; (6)用不符合规则条款的拍面击球; (7)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使球台移动; (8)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触及球网装置; (9)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双打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发球一方被接发球一方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一场比赛 单打的淘汰赛采用七局四胜制,团体赛中的一场单打或双打采用五局三胜制。 次序和方位 (1)在获得2分后,接发球方变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或直至双方比分为10平,或采用轮换发球法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 (2)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3)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中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比赛的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后,接发球一方必须交换接发球次序。 (4)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间 歇 (1)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2)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3)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竞赛方法 已经举办过的5届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竞赛方法大同小异,但均不完全相同,主要是采用分组预选和单淘汰加附加赛或排名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方式。 第29届奥运会乒乓球竞赛方法是: 团体赛——第一阶段,将男女各16支队伍分为4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获小组第一名的队通过半决赛和决赛,产生团体赛的金牌和银牌。获小组第二名的队只能争夺铜牌。通过小组第二名之间的对抗,获胜的两个队和半决赛失利的两个队进行铜牌的半决赛和决赛,产生团体赛的铜牌。 团体赛的形式是: (1)五场三胜制。一、二、四、五场为单打,第三场为双打。 (2)一个队由三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出场2次。 (3)比赛顺序是: 主队 客队 第一场 A —— X 第二场 B —— Y 第三场 C+A或B —— Z+X或Y 第四场 A或B —— Z 第五场 C —— X或Y (4)在打完前两场比赛后再确定双打运动员的出场名单。 (5)A或B及X或Y如果参加了双打比赛,就不能参加后面的单打比赛;不参加双打比赛的运动员才可以参加后面的单打比赛。 单打比赛——采用与第28届奥运会相同形式的排名淘汰赛加铜牌附加赛。如果团体赛的名额用不完再分配给单打,使男女单打人数超过64人,将增加一轮预选赛。
3. 乒乓球的竞赛规程如何写
1.1 球台 top 1.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高地向高76厘米. 1.1.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1.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1.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合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1.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1.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
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1.2 球网装置 1.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1.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1.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1.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1.3 球0 top 1.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38毫米。
1.3.2球重2.5克。 1.3.3球应用赛璐璐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1.4 球拍 top 1.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1.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1.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1.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1.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
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1.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1.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1.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1.5 定义术语 top 1.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1.5.2“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1.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1.5.4“一分”:判分的回合。
1.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1.5.6“不执怕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1.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1.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1.5.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5.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5.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5.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1.5.14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网,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1.6 合法发球 top 1.6.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1.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1.6.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1.6.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1.6.6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1.6.6.1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1.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1.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1.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