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转学证明怎么开
学生转学证明
学生转学证明
转证(xx 年)xx 号
姓名xx-x, 性别x ,学籍号xx ,xx-xx年xx月出生,系xx年级xx班级 学生,现因 xx-xx申请转学,经审核,同意转出。请安排学校并编入xx年级继续学习
(学校盖章) (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xx-xx年xx月 xx日
要盖章才会生效的,不然你现在的学校也不会认呀!建议你落实好你的接收学校,落实好了拿一张纸是很简单的事情的。不然到时候没有接收学校,原学校的学籍又给你转走了,就惨了,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的朋友
转学的全套资料我都有,可以借给你参考一下,具体小窗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盛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关于找具体的转学证明格式,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转学证明格式,之所以这里的转学证明格式比较全,其他地方的转学证明格式网,可能不如这里的转学证明格式全面,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转学证明格式,原因是转学证明格式很容易找的,而且转学证明格式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转学证明格式,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转学证明格式,之所以这里的转学证明格式比较全,其他地方的转学证明格式网,感谢了呢啊额!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外盛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开具接受证,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转入地接受学校开具的接受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转学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二)学生或其监护人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由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和学籍档案,到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有关档案资料交转入学校。
2. 小学生转学证明
(一)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初中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二)学生转入程序
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
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3、转入城区的初中、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哈市教育局规定可持暂住证和转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3. 转学证明怎么写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高中学生还须提供高中录取材料(本市高中学生还需提供社保学籍卡)。
外省市高中学生转入本区高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上需加盖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以及学校资质证明。
外省市高中学校的资质证明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其中省级重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由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出具,市级重点高中由所在地市教育局(教委)出具。
第一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1类的两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校区对应学校原则上应无条件接受此类学生转学。
第二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2类的三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按该种对象的条件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联系单,接收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回条,再由学生或家长凭转学联系单、转学回条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如校区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涉及的学校应服从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安排。
第三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3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严格控制。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再到转入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见表二),然后凭转学联系单和转学申请表到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基础教育科批准的,由考试中心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第四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县(省市)转学的学生,转入本区中小学的,均按上述第一、二、三款操作。从本区中小学转出的,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转学联系单,后到转入学校开转学回条,再凭转学联系单和转学回条(初中阶段学生转学须由转入地学校区县教育局学籍管理责任部门核准,并在转学回条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出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第五款凡属普通高中阶段转学的学生,由转入学校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在班额许可的条件下,经测试后同意接收的,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学生或家长凭双方学校盖章的证明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核准相关材料。经核准同意转学的,由考试中心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4. 小学生转学证明
(一)学生转出程序: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初中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二)学生转入程序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3、转入城区的初中、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哈市教育局规定可持暂住证和转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5. 转学证明如何写
到 .edu.tw/a05/R&F/032/Rules/1-032-070.doc 去看看吧!!!!转学/修业证明书验印作业要点中华民国92年10月27日行政会议通过第 一 条 为增进本校核发文书证件效率,简化作业流程,并使离校学生及家长能提高对本校之行政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作业要点。
第 二 条 说明一、一般原则(一)受理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二)受理申请单位:教务处注册组。
(三)受理申请对象:已完成转学或退学申请及离校程序之离校同学,或申请补发者。(四)作业流程:1、受理方式:(1)已完成转学或退学申请及离校程序之离校同学,经教务处注册组确认程序完备后,缴交2吋照片1张,由注册组主动核发「转学/修业证明书」。
(2)办理补发者先填写「各项证明书申请单」并备妥2吋照片1张,持申请表至总务处出纳组缴费后,再至教务处注册组办理。2、作业流程:注册组承办人员确认学生之转学或退学资格无误后,於「转学/修业证明书」归档影本上标示 校长中文签名章、校印、学校钢印之盖用位置,并盖用承办人职章,依序经注册组长、教务主任核定并盖用职章后,请总务处文书组於正本用印后核发。
归档影本由文书组留存。二、注意事项:(一)自请退学或转学者,须学生家长亲自到校说明,填具「学生退(转)学申请单」,检附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报经核准后,再取「学生休、退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
(二)因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者,由本校通知家长来校办理离校手续。第 三 条 本要点经行政会议通过,呈校长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http://www.boe.chc.edu.tw/%BE%C7%BA%DE%BD%D21/%BE%C7%C4y/91%AA%ED%AE%E6/%B0%EA%A4p/%C2%E0%BE%C7%C3%D2%A9%FA%AE%D1.doc。
6. 转学接收证明怎么写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高中学生还须提供高中录取材料(本市高中学生还需提供社保学籍卡)。
外省市高中学生转入本区高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上需加盖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以及学校资质证明。外省市高中学校的资质证明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其中省级重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由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出具,市级重点高中由所在地市教育局(教委)出具。
第一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1类的两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校区对应学校原则上应无条件接受此类学生转学。
第二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2类的三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按该种对象的条件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联系单,接收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回条,再由学生或家长凭转学联系单、转学回条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如校区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
涉及的学校应服从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安排。第三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3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严格控制。
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再到转入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见表二),然后凭转学联系单和转学申请表到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基础教育科批准的,由考试中心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第四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县(省市)转学的学生,转入本区中小学的,均按上述第一、二、三款操作。从本区中小学转出的,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转学联系单,后到转入学校开转学回条,再凭转学联系单和转学回条(初中阶段学生转学须由转入地学校区县教育局学籍管理责任部门核准,并在转学回条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出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第五款凡属普通高中阶段转学的学生,由转入学校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在班额许可的条件下,经测试后同意接收的,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学生或家长凭双方学校盖章的证明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核准相关材料。经核准同意转学的,由考试中心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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