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合伙除名的问题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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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 除名决议
因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 款规定事宜,现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将其除名,特此决议。
全体合伙人签名:
2. 合伙除名是什么意思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3. 怎么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涉及自然人签字的,应本人亲笔签字,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人名章、签字章。
2、所有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上应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公司公章。
3、合伙人为公司或法人机构的,盖公章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如签字人发生变化,请提交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要求:
(1)第3项指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2)第6项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还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及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
4.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5. 有限合伙协议中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当然退伙与除名的区别
1、退伙事由不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除名退伙的事由为: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退伙的原因不同
除名退伙的原因是主观性的,即退伙的合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含有惩罚性的因素。
所以,在判断哪些原因是导致当然退伙的原因、哪些原因是导致除名退伙的原因耐,合伙人的主观状态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实施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关键的判断因素。
当然退伙是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如果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不必然导致退伙。
此种情形下,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如果未能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该合伙人退伙
扩展资料: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原合伙人原合伙人退伙
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议原合伙人退伙和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原合伙人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合伙人欲原合伙人退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单方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原合伙人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原合伙人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原合伙人退伙。法定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当然原合伙人退伙和除名原合伙人退伙。
(1)当然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原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除名原合伙人退伙。也称开除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了开除原合伙人退伙的事由: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事务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当然退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除名退伙
7.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协议载明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及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事项。
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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