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协议里的违约责任怎么写啊
违约金不超过20%。自己看着办:
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
但是逾期还款可以约定高点,逾期本来就是违约。
违约责任有很多种,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法定的就是不约定,法律由法律规定,其实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
约定的就是上面的第一句。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以约定损害赔偿金,这个可能是个无底洞,但不能太过夸张,因为合同是有原则的,那个叫什么诚实信用原则的,还有什么马克思主义那一套,反正太夸张,是要被法律想方设法限制的。
具体参见《合同法》《民法通则》。
2.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怎么写的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 借款违约金怎么写
借条里的逾期违约金不应当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当事人双方串通故意以高额违约金的方式达到高于四倍银行同类利息的目的,而法院又不干预,无疑为变相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民间借贷最高借款利息进行了限制,即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七条所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至于违约金是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出现还是只能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自然是可行的。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4.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怎么规定
借款合同因贷款主体是金融机构还是自然人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特点,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单务合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订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贷款人出借款项,也不能强迫他人必须贷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须遵循以下两条特别要求:借款人一般应提供担保,借款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条款: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5.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以下: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
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
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6. 借款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
借款的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7.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方面: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借款人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分析: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