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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得擅自增加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医院或者鉴定部门明确提出需要多人护理的,才可以依这些机构的建议增加护理人员。
在索赔时如果拿不这些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的话,那么多出来的护理费用将不会得到支持。进行护理时如果是聘用专业护工人员,护理费就是因聘请而实际支出的费用。
如果是亲属或朋友护理的话,相应的护理费用则是其因护理而无法正常工作,进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办法证明其实际收入的,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
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目前来讲,基本上聘用专业护工的话一天的工资大概介于70—100元不等计算方法:80元*护理15天=1200元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介绍,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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