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事实的怎么写
不难看出,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构成要件,需要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二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三是对案件事实与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判断.如果法官不能妥当解释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就会将抢劫事实认定为其他犯罪;同样,如果法官虽然妥当解释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将抢劫事实认定为抢夺或者盗窃性质,也会导致将抢劫事实认定为其他犯罪.事实上,在案件发生之前,或者说即使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学者与司法工作人员也可能事先对犯罪构成要件做出一般性解释.但是,案件事实是在案件发生后才能认定的,而案件事实总是千差万别,从不同的侧面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事实上,许多案件之所以定性不准,是因为人们对案件事实认定有误.因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成为适用刑法的关键2-.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人的才能主要不在认识制定法,而正是在于有能力能够在法律的?规范的观点之下分析生活事实.”。
2. 案件事实的怎么写
不难看出,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构成要件,需要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二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三是对案件事实与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的判断。
如果法官不能妥当解释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就会将抢劫事实认定为其他犯罪;同样,如果法官虽然妥当解释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将抢劫事实认定为抢夺或者盗窃性质,也会导致将抢劫事实认定为其他犯罪。事实上,在案件发生之前,或者说即使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学者与司法工作人员也可能事先对犯罪构成要件做出一般性解释。
但是,案件事实是在案件发生后才能认定的,而案件事实总是千差万别,从不同的侧面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事实上,许多案件之所以定性不准,是因为人们对案件事实认定有误。
因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成为适用刑法的关键2-。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人的才能主要不在认识制定法,而正是在于有能力能够在法律的??规范的观点之下分析生活事实。”
3. 案件陈述内容怎么写
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仍可以对当事人案件陈述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例如,原告向法院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经法院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法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
案件陈述就是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4. 如何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 详细
如何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 2011 年08 月13 日 刑事印证初论 刑事印证是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一种主要方式,目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少有研究,下面我们结合司法实践,就刑事印证证明方式作一初步的思考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刑事印证——我国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明方式 刑事诉讼的证明方式包括法证、心证和印证三种。法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查证据的可采性,并依法证明案件事实的的一种证明方式;心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依照经验法则、论理法则、逻辑推理、刑事推定等,凭借其“理性”作出判断,并依此认定案件情况的一种证明方式。
印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以证据链为手段,以证据联结点为核心,根据证据之间相互吻合、佐证的情况,来认定案件事实以作出相应判断和决定的一种证明方式。 (一)近百份判决书的证明方式 我们从国家信息中心提供的“国家法规数据库”中随机选取了近年来内容包含证据分析的刑事判决书 89 份,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盗窃、**、绑架、毒品、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
这些判决书中有心证和法证的论述,但更多的是关于印证的论述。如心证方面,判决书中写道:“证据的内容符合常理,客观可信”;法证方面,判决书中写道:“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与本案有直接的关联性,当庭予以确认”;“证据依法侦查取得,具有合法性;其内容与案情有关,具有关联性”;“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证实上述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应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等;印证方面,据统计, 在89 份判决书中,涉及到刑事印证分析的有60 多份,占70%以上。
印证分析的表述大致有下列几种: 1.供认与口供相一致; 2.被告人未提出异议或无异议; 3.证据间能相互印证; 4.证据前后衔接,形成锁链,能够充分支持本院审查认定的事实; 5.供述与陈述内容吻合; 6.证据与被告人当庭供述能相互印证; 7.与前述证据证明的内容基本相符; 8.本案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互相结合、互相联系、互相印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9.相关情节吻合,且供述能相互印证; 10.有证人周某某、王某某、廖某某的证言佐证; 11.所供情节与上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毒物检验鉴定结论均相吻合,并有现场勘查笔录、刑事摄影照片附卷佐证; 12.所供作案手段、时间、及盗窃现金数额与魏某某所证情节一致; 13.公诉机关所提供的上述证人证言、物证以及书证,其所证明的内容真实、完整,且相互之间能够形成有机的联系,可以作为认定指控事实的依据; 14.对其收受贿赂的时间、地点、数额和经过情况以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等均有供述在案,所供与前列证据相印证; 15.经审查刘某某、张某某的证言内容前后不一,情节上有矛盾之处; 16.所有证据之间未形成一完整证据链,等等。 (二)强调印证是我国刑事证明方法的一个显著特色 归纳上述刑事证明方式,我们不难看出: 其一,刑事印证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明方式。
在涉及证据分析的刑事判决书中,作了印证分析的占了大部分,而作了心证分析和法证分析的仅为少数(分别为约二十份和十几份),这说明印证分析是证据分析的主要内容。强调证据之间的印证是我国刑事证明方法的一个显著特色。
“相互印证作为一种通常使用的证明方法,被世界各国所采用。但由于我国严重依赖该证明方法,甚至将整个刑事诉讼证明建立在其基础上,于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形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明模式。”
[1] 其二,印证分析的内容呈多样化。就印证分析的内容来说,有的简单提到“证据相互印证”;有的则进一步分析,证据之间在手段、时间、地点、现金数额及经过情况等具体情节相印证或一致;还有的分析,证据之间能够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或形成证据锁链。
其三,刑事印证具有层次性。就印证分析的用词来看,有直接用“印证”,也有用“吻合”,还有用“一致”、“无异议”、“内容相符”、“佐证”等,这反映了证据之间印证的不同程度。
一般而言,诸如“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从全案证据角度)、“证据之间在时间、地点、方法、毒品重量等情节能相互印证或吻合”(从两个或数个证据角度)的表述,这是较高的印证层次;证据之间“内容相符”或“情节一致”的表述,次之;证据能得到“佐证”的表述,又次之;而对某证据“无异议”的表述,层次最低,或者说这是印证与不能印证的分界线。相反,证据之间“不一致”、“存在疑点”、“有较大的差别”,这些都是证据不能相互印证的表述。
刑事印证的层次性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刑事证明过程中,不管是收集证据、审查证据还是运用证据,都要力图使证据之间做到高度的印证,一些重要的证据力求在时间、地点、手段、方法、金额、具体情节等方面获多更多的印证,对于一些不相印证的证据,要认真审查分析,排除其中的矛盾。就全案证据来说,要力图做到全案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或证据锁链。
二、刑事印证的前提——筛选证据 司法实践经验告诉我们,。
5. 案件经过怎么写,要注意些什么以及它的格式
***人民检察院 刑事起诉状 *检刑诉字[ ]第*号 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 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 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已构成**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项:〖WB〗 1.主要证据复印件*份; 2.证据目录*份; 3.证人名单*份。 民事起诉状إ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 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址等(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系法人 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应依次写明其名称、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以及业主姓名等事项)。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是法 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应写明其名称、字号、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业主姓名等)。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6. 起诉意见书案件事实常用的叙述方法有哪些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1.司法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
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司法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
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
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
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
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
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 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
7. 民事案件焦点怎么写
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
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2)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
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
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
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3)事实和理由,这是诉状的主要部分.事实部分主要上写明
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具体
内容,以及被告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注意把双方发生权3益争执
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事实经过,以及基本能说明问题的东西
具体写明.尢其要着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
以及当事人双方争执焦点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纠纷中有一定过
错而应负一责任,也应实事求写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态真相,分
清是非.事实写清楚后,还要提供能证明所控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证书.物证.视听资料等),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证据的来源和交验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犯行为
或违法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并说明理
由.然后还要写明所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接着可行文如下:”据上述要求请依
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
右下方是具状人签名下列事项:1.本状副X份;2.物证X件;3
.书证X件.附于起诉状正本的证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证明:
”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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