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补卡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
(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
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
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
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四)结尾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2. 办信用卡开工作证明,申请书怎么写
信用卡办卡条件:
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岁;
需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有工作证明及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其它财力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
信用卡申请流程:
填写申请表 ;
给银行本人的资料,和资料复印件 ;
银行寄送给信用卡中心 ;
信用卡中心进行审核,制卡,发卡 ;
本人拿到卡片后,开卡,等密码函 。
年满十八岁,是办理信用卡的硬性要求,但没有工作证明,在申请信用卡的时候很容易被拒,因此如果没有单位,最好名下有房产,或汽车等固定资产或者如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可以到和发生交易的银行调取银行流水证明,以此向银行提出申请。如果收入来源比较稳定,申请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3. 怎么写银行信用卡申请书
不用写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就行
按照银行规定,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办理信用卡。
办理信用卡需要以下条件:
(一)必须提供的文件
1、身份证明文件
境内居民: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
境外居民:(A、B两项必须同时提供) A、港澳居民提供回乡证明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通行证复印件,其他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复印件。 B、境内居住证件或暂住证明复印件
2、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文件
A、工作证明文件:工作证或工作识别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B、收入证明文件:最近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工资卡的对账单复印件)或个人所得税扣缴凭证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二)其他证明文件(请尽量提供,有助于提高信用额度)
学历、职称、专业资格证书、自有房产证、自有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复印件、现居住地最近三个月的电话、水、电、煤气费的任一单据原件,其它银行信用卡证明文件(最近三期对账单原件)等。
信用卡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 ;
2、给银行自己的资料,和复印件;
3、银行寄送给信用卡中心 ;
4、信用卡中心进行审核,制卡,发卡;
5、拿到卡片后,开卡,等密码函 。
4. 补办社保卡的申请书怎么写
社会保障卡的遗失补办(详见 news/20070430/41.htm) 遗失补办 2007-04-30 来源: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卡的挂失(解挂、补卡) 挂 失 一、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二、办法 社会保障卡挂失分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
电话挂失由市信息服务中心直接受理,挂失电话为:962222。 书面挂失办法如下: 1、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挂失人凭本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凭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被代理挂失人的身份证),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2、书面挂失时,挂失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一)。 3、服务中心受理书面挂失后在4小时内,挂失的卡被冻结。
书面挂失满30天后,挂失的卡将被自动注销。 三、操作要求 1、挂失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中一联返回挂失人。
工作人员应告知挂失人及时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2、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市信息服务中心发送挂失申请信息。
如遇设备异常或挂失申请失败,应按《网点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 解 挂 一、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二、办法 1、在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申请手续后30天内,找回社会保障卡的挂失人,应凭找回的社会保障卡和《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挂失单》(代理人凭其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和挂失人的户口簿等)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办理解挂失手续。
2、解挂失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解挂失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二)。 3、服务网点受理书面解挂失业务后4个小时后,被解挂失卡可以恢复使用。
三、操作要求 1、解挂失人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解挂失单》,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解挂失单》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中一联返回解挂失人; 2、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发送解挂失申请信息。如遇设备异常或解挂失申请失败,应按《网点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
补 卡 一、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二、办法 1、办理书面挂失后,挂失人可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代理人凭其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以及挂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2、遇卡无法正常使用,或因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时,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可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申请手续。
3、办理补(换)卡申请手续时,申请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三)。 4、受理补(换)卡业务时,应当收取25元补(换)卡工本费(沪价费[2005]048号、沪财预联[2005]25号)。
收取工本费时,须开具专用收据。 5、自受理补(换)卡申请业务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领取补(换)发的新卡。
6、新卡凭持卡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补(换)卡申请单领取。如需代办,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7、补(换)卡业务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操作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并确认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数据库中申请人的信息,且卡的状态与申请人所填写的一致。
2、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意愿和信息更正权限,严格按照信息采集标准,采集照片和个人相关信息,并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发送补卡申请。 3、补卡过程中,如遇设备异常,或未收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制卡成功确认应答时,应按《网点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申请人信息通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