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怎么填写
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就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进一步解释风险原因,到时进一步查明是没问题的。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示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国家税务局将通过向纳税人发送税务函告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收风险提示函是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通过函告告知纳税人,督促纳税人及时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服务方式。
二、税务机关均可以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对象和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确定。
三、税收风险提示函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纳税人发送。
四、纳税人对税收风险提示函中提示的风险问题应及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需要回复的函告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说明问题。
六、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函告回复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核实,对于纳税人提供虚假陈述、虚假资料进行函告回复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七、纳税人可以就税收风险提示函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向税务机关了解情况。
八、税收风险提示函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九、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 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怎么填写
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就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进一步解释风险原因,到时进一步查明是没问题的。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示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国家税务局将通过向纳税人发送税务函告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税收风险提示函是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通过函告告知纳税人,督促纳税人及时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服务方式。
二、税务机关均可以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对象和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三、税收风险提示函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纳税人发送。
四、纳税人对税收风险提示函中提示的风险问题应及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需要回复的函告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说明问题。
六、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函告回复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核实,对于纳税人提供虚假陈述、虚假资料进行函告回复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七、纳税人可以就税收风险提示函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向税务机关了解情况。
八、税收风险提示函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九、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3. 银行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提出了13条防范操作风险的意见,并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内控十三条”,从央行的重视程度和督促力度,就可看出防范操作风险已成为规范业务发展的重要和必要内容。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近年来纷纷开展了全行性的操作风险大检查,同时采取不同的方式来防范操作风险。对如何加强内控建设,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打造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引,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警示教育,提高内控与员工的价值关联度,切实防范员工因道德风险引发的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培育金融企业合规文化,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并通过教育与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还使人的自觉行为与制度对人的约束有机结合,也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同时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先规范、后发展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办理业务。
2.严格岗位职责管理,要以风险防范为前提,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岗位职责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控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责,做到工作岗位、工作范围、职责权限清晰,使内控覆盖所有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重要岗位、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
3.加强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建设,要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夯实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岗位分离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严格授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事中控制;加强对高管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控制,离岗审计。如从目前农业银行基层行的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建全制度,清理制度盲点,弥补制度空白点,坚持内控在前,制度先行,使各种经营行为都置于制度约束之下,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切实落实业务营运制度、管理制度、处罚制度,把管理工作和控制融入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其次要加强岗位控制,按照纵向有监督、横向有制约,从优化业务流程着手,形成机控和人控的联控机制,切实解决业务操作岗位的失控问题。
4.构建独立的内审管理体系,要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行业务与监督分离,建立独立运作的内审管理系统,使内审工作真正发挥超脱性、权威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实施自律监管,提高自律监管的效果,应严格按照自律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充实监管力量,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与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克服重监管,轻整改的思想,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监管队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注重监管手段的互通与监管成果的相互利用,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和各种监管手段的作用。
5.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当前,信息科技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实现经营战略转型和业务运营的基础平台以及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的高度依赖,使得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为此,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尽快树立并强化信息科技安全风险意识,要从提高风险管理支持可靠性、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等方面,认识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着力研究和防范信息科技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另一方面要着重关注和做好信息科技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调、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科技体系变动和发展的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管理以及业务持续性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
4. 银行风险提示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风险提示公告
公 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提高广大客户风险防范意识,防止短信、电话、邮件和假网站等诈骗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账户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经**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合法金融机构,承续经营原邮政储蓄所有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存、贷款利率。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出具的存折、卡、存单是您办理业务的唯一合法凭据。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卡、存单,不要交给他人保管,也不要将存折、卡、存单等账户密码告诉他人,包括银行员工。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储蓄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存、取款业务。凡在营业网点(含自助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以外办理的存、取款业务均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风险或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四、在任何情况下,我行都不会向您索要存折、卡、存单等账户密码。请您切勿向任何身份不明的人进行转账、汇款,谨防违法分子冒充我行工作人员从事金融诈骗活动。
五、诚请广大客户和群众对利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储蓄"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或冒充我行工作人员身份进行金融诈骗的违法分子进行举报。
5. 银行公函如何写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
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洽谈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 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6. 风险提示制度
范文:
关于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由于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违章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票据业务已成为继银行贷款风险之后的又一重大风险业务。为了制止违规操作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现将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形式和相关操作风险提示如下。
一、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操作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集团公司通过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套取信贷资金。集团企业内部组织关系错综复杂,关联方交易频繁,资金往来较多,交易的真实性难以认定。目前,一些关联企业利用关联关系虚假交易,签发大量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性票据套取银行资金,以满足其自身资金的需求。
(二)企业相互串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按照银行承兑汇票有关规定,当出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时,购销双方只是签订了购销合同,商品交易并没有发生,而银行审查商品交易的主要依据是购销合同,一些企业相互串通签订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三)内外勾结,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内外勾结作案是当前票据案件新的趋势和特点。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防范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通过更改票面要素变造票据或盗取银行票据防伪技术,采用高科技手段“克隆”票据,内外勾结违规开立、贴现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信贷资金。
(四)银行审查不严,违规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据相关资料显示,少数银行为了追求票据业务规模和表外业务收益,擅自降低票据业务准入门槛,对票据贸易真实性审查流于形式,对有关证明文件核查不严,必备要素不齐全,增加了票据业务风险。目前,这类问题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违规操作行为的主要原因
据分析,导致票据业务违规操作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银行承兑汇票制度不尽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严密;二是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存在漏洞;三是审核不严,违规操作;四是经办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农村信用社防范票据业务操作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银行票据业务操作制度,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行为。各行社要依据《票据法》、《银行业支付结算办法》、《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办法》,细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操作规定,完善业务操作流程,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提高银行票据的防伪鉴别能力,和审查技术。各行社要加强票据防伪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配置央行指定厂家生产的专用验票机,加强对票据防伪标识的验证,推广使用解付密码,确保票据业务安全运行。
(三)健全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控制操作风险。各行社要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信贷资产管理范围,统一授权授信管理,按信贷管理程序对出票人进行事前调查和资信评估,严格承兑条件,控制承兑和贴现总量,防止过量承兑和贴现造成的风险;要从出票环节入手,强化对票据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检查和处罚力度;要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严禁贷款用于缴存保证金;要建立出票企业经营风险定期评价、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建立票据业务违规行为监督体系,加强违规行为纠查力度。各办事处、行社稽核审计部门,要将票据业务列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内控制度不健全、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行社,按照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通报违规票据行为及处罚结果,性质严重的要暂停或取消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资格。
(五)完善集团客户风险管理办法,防范关联企业违规融资风险。各行社要制定集团、关联企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职责范围,规范操作程序,建立集团、关联企业信息档案和风险预警系统,严格集团客户信贷“三查”工作,调查核实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定期评估信用等级,严格授权授信制度,严格控制或限制关联企业相互票据承兑、贴现和相互担保,加强贸易真实性的审查和贴现资金流向的跟踪检查,切实防止集团、关联企业利用虚假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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