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时期即“以党建国”时期,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时期,宪政时期即“还政于民”时期。孙中山明确规定国民党“训政”的现实目标:“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创制权,行使其复决权。”训政”是孙中山在综合比较中、西方民主过程利弊的基础上作出的折衷设想。
孙中山的“训政”思想是在吸取西方民主历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提出的一个相对优化的方案。但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以及中国政党政治的复杂程度也是孙中山始料不及的。“训政”时期从孙中山最初预计的六年,到国民党实际实行的十八年;短暂的“宪政”后又是无限期实质上的“训政”,这正是中国民主宪政历程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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