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给叉车申请夜班补贴,怎么写申请报告
格式是:
首先是名称:
申请书
第二,你准备向谁申请?
————————:
第三,你的简单介绍,你是什么部门、单位的谁谁?
我是——————部门的————,
第四,你为什么申请?这是申请书的重点,也是你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一定要
讲明白。
现因————————————————————原因,申请——————————————,——————————————。
第五,明确希望批准。
请予批准为感!
最后落申请人名字、申请的时间。
申请人:——————
年 月 日
2. 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格式是:
首先是名称:
申请书
第二,你准备向谁申请?
————————:
第三,你的简单介绍,你是什么部门、单位的谁谁?
我是——————部门的————,
第四,你为什么申请?这是申请书的重点,也是你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一定要
讲明白。
现因————————————————————原因,申请——————————————,——————————————。
第五,明确希望批准。
请予批准为感!
最后落申请人名字、申请的时间。
申请人:——————
年 月 日
3. 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
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
申请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2)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
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4)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5)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4. 怎样写工资补助申请
补贴工资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某某某,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现特申请加工资_元。
1、从今年开始,江苏徐州的地区的xx部门工资都有所上调,增加价位在200-500元不等。
2、xx工作技术性强,稍有不慎都会影响产品的外观和性能,且本人现在工位不稳定,哪里有需要就到哪里帮忙,可以说是身兼多职,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工作内容的繁多和技术的娴熟。
3、相比去年,xx今年又少了两个人,所以我的工作负担又增加了不少,通过我的工作成绩,我希望老板给我增加工资薪酬待遇以资鼓励,带动我上班的积极性,以保证将工作做的更好。
4、xx部门工作环境差,噪音大,粉尘多,且来货多出货紧急时还需要无偿加班。
5、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原有的工资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我的消费需求及生活水平,在这个什么都在涨价的社会,我希望老板也能让我的工资见涨以满足我的生活要求!
5. 夜班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
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由上可见,这个问题很复杂,和区域及单位性质有关,不过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上面的某一种,希望对你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