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怎么填
一、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应条件及变动情况
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未变更。
质量管理人未变更。
二、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进货渠道、检验(验证)情况
1、经营范围增加:
2、进货:按照公司规定从合法单位(有生产许可证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进产品,并要求供应商
提供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3、验货:(1)查看外包装是否符合包装标识要求。(2)实行逐步开箱验证并有工作记录,(3)对不符合包装要求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做出处理。(4)严把三类产品的验收,对每个批次的来货都向供应商索取检验报告单。
三、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变更及仓储设备、设施等情况
1、公司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未变更。
2、商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3、仓库商品使用货架摆放,并配备有:(1)消防器材、
温湿度计、垫板、及防鼠设施。
4、划分有合格、不合格区、待验区等区域。
四、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本公司各级质量管理制度。
2、严格审查分供方的资格(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并与分供方签定合同,质量协议书。
3、严格审核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资格。
4、认。一、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应条件及变动情况
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未变更。
质量管理人未变更。
二、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进货渠道、检验(验证)情况
1、经营范围增加:
2、进货:按照公司规定从合法单位(有生产许可证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进产品,并要求供应商
提供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3、验货:(1)查看外包装是否符合包装标识要求。(2)实行逐步开箱验证并有工作记录,(3)对不符合包装要求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做出处理。(4)严把三类产品的验收,对每个批次的来货都向供应商索取检验报告单。
三、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变更及仓储设备、设施等情况
1、公司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未变更。
2、商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3、仓库商品使用货架摆放,并配备有:(1)消防器材、
温湿度计、垫板、及防鼠设施。
4、划分有合格、不合格区、待验区等区域。
四、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本公司各级质量管理制度。
2、严格审查分供方的资格(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并与分供方签定合同,质量协议书。
3、严格审核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资格。
4、认真做好进货的验收、出库复核及销售记录,对无菌等三类产品,实行专册管理。
5、我司规定合格区仓库内不能存放过期、失效、无注册
号的产品。
五、企业诚信及市场监督性抽验等情况
五年来,本公司所经营的产品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现象,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表里主要的东西就是这些吧,人员情况,获得荣誉自己写。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怎么写
申请人(单位): 申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项 目原核准事项申请变更事项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 经营范围(注明产品类别、产品类代号) 证 号 申请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发证日期 流水号 有效期联系电话 附: (一)。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措施。药品经营企业要取得许可证,首先应当提出申请表。
(1) 人员与质量检验机构 批发企业的要求:一是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在经营药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二是省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一级医药站)的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副主任药师以上(含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三是地(市)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二级医药、药材站、公司)的负责人中应有1名主管药师以上(含主管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四是县(区)级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中应有1名药师以上(含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五是乡(镇)级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代批发点,负责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要配备药士(含中药士)或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登记相当药士的药工人员。 零售企业的要求:一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0种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必须有两名药师以上(含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二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种至1000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至少有两名药士以上(含中药士)技术职称的人员;三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种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至少有1名懂得所售药品的性能,有实践经验并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登记的药工人员;四是少数民族地区经营民族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除配备相应的中西药学技术人员外,还应至少配备1名熟悉民族药性能、储存、加工炮制等基本知识的专业人员;五是药品生产企业所兼营的药品批发、零售门市部,其业务范围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人员参照上述有关条款配备。
(2) 质检机构人员 省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一、二级医药、药材站、公司),必须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副主任药师以上(含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并具有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在药品质量中出现的问题。 地(市)级药品经营企业(含二级业务),必须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主管药师以上(含主管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并具有实践经验,能够处理在药品质量中出现的问题。
县(区)及县级以下药品经营企业有地产品(专指中药材)收购任务的,必须设立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其负责人中应至少有1名药师或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及一定数量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 经营药品品种在1000种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师以上(含中药师)技术职称的质量检查人员;经营药品品种在1000种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士以上(含中药士)技术职称的质量检查人员。
各级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直属经理领导。从事质量管理、检验、收购、养护、保管、储存、营业等的人员都要经过《药品管理法》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有健康检查档案。每年体检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和皮肤病、精神病的患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工作。 从事药品零售的人员在岗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企业法人代表和质检负责人变更时,应在30天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所列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是坚持岗位、不得挂名和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的人员。
(3)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营业场所要有与经营药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营业用房、货架、货位、橱柜等设施。 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和一、二、三级药品批发企业应设有样品陈列室(柜)和备货区。
经营场所应卫生整洁、无杂物;不准在露天堆放、分发和保管药品;不得与危险品混放。 储存药品的仓库之间要留有方便进出药品的空间,库区周围环境应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库区内应有安全、通风设施,并有定期检查记录。库内药品应放在隔板(地架)上。
仓库应有防火、防雨、防潮、防污染、防虫鼠等设施。 需避光、低温储存的药品,应有避光、低温储存设施。
贵细药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都应设有专用仓库和专柜。 药品批发企业的检验机构,应配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常用检验仪器、设备,负责对药品的出、入库检查和在库药品抽验。
仓库内各种设备(衡器、量器、温度与湿度计等)应建立使用档案,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4) 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 第一,建立药品入库验收及保管制度。
验收记录内容有品种、品名、规格、数量、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注册商标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或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假冒厂牌和商标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未做检验或正在。
3.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怎么写
关于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的内容如下,请您参考:提供材料:(一)申请变更执业范围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6、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7、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聘用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9、拟聘用证明;(二)申请区内变更执业地点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三)区外人员申请到区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76533内执业变更执业地点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张);9、原注册的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注册信息数据。(四)区内人员申请到区外执业变更执业地点(请者自备3.5英寸新软盘一张)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
4. 报考执业医师需要《医疗机构许可证》哪些内容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下: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执业医师指导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条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经县级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非医学方向;4、医学专业毕业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非医学;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试用期证明报告;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8、1999年1月1日入学卫生职工等专业学校学生毕业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新阳光教育执业医师考试希望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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