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言文《怪哉》翻译,快
《怪哉》翻译: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确实符合他说的。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命令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全部消失了。
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下,须臾糜散。
扩展资料:
《怪哉》中的怪哉为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昆虫名。《怪哉》这一传说出自于梁代殷芸《殷芸小说》卷二。
创作背景:
天监十三年至十五年间是编撰《小说》的时间。殷芸当时为安右长史,具体成书过程却没有记载。
赏析:
它的内容主要有地理、杂记、别传、琐言、逸事五类,而其中的主体则是琐言和逸事,这反映出六朝人对小说的理解,即主要将琐言、逸事而不是杂记(志怪)当作小说 。
《殷芸小说》具有较明显的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记载了一些具有民间和地方色彩的传说,包括帝王、圣贤、名人等人物故事;钞引了四篇《笑林》中的文字,其中两篇尤其具有民间趣闻的性质;抄录了几篇可能是出自下层文人之手的伪作书信。
2.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写道鲁迅小时候曾经问他的先生“怪哉这虫
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曾写道东方朔认识“怪哉”这种虫,因为好奇,想知道究竟,便问先生:“怪哉”这种虫是怎么回事?先生不予回答。“怪哉”是否含有更深的意味? 鲁迅小时候不知从哪里听到这则传说,很有深入研究的兴趣,进了三味书屋以后,他向寿镜吾老先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 寿老先生方正可掬,对于这类无稽之谈,自是不屑一顾。不过,寿老先生的态度和本文无关,这里只是想借用“怪哉”二字,表达自己的一点阅读感受。 另一方面,讽刺当时腐朽的教育,从那个私塾先生的丑态也体味的出这种意味。 东方朔话“怪哉”含有更深的意味:劝汉武帝要善待百姓。
3. 怪哉 是什么
历史典故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
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怪哉”的意思是“稀奇啊”。
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
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这是什么),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是这样)。
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叫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消失了。
辨析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蜀何光远撰。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
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
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果秦故狱。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初版) 历史记载 详解 庶:名词,百姓,平民。
例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三后:夏、商、周三代帝王。)
唐杜甫《丹青引》:“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又如,庶黎(平民,百姓);庶女(平民的女儿);庶萌(众民,百姓)。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
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
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
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
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
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永徽中。
4. “怪哉”是什么虫
“怪哉”是古人杜撰出来的一种虫子。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东方朔说:传说有一种虫子,叫做“怪哉”,五官皆有,是怨气所化。
这种解释在科学上无法证实,不足为信。
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怪哉”这个感叹词,词典对此的释义是“奇怪的意思”。
扩展资料
典故
据说有一次汉武帝在去往甘泉宫的路上,看到一种红色的小虫,头部的眼睛牙齿耳鼻都有但无人认识,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过来让他辨认,认为见多识广的他可能会有答案。
果然不出汉武帝所料,东方朔告诉汉武帝说这种虫子的名字叫做“怪哉”,而这种虫子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此地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曾关押过很多的无辜之人,于是老百姓们都心生哀怨愁容不已,叹息道:“怪哉怪哉!”没想到这感叹感动了老天爷,于是因愤造就了这种“怪哉虫”。
于是汉武帝接着又问东方朔,该怎么解决这种怪哉虫?东方朔则说:“但凡有忧愁的人,以酒则解愁,陛下用酒灌它自然就消失了。”
于是汉武帝让人将虫子放在酒中,过了一会儿果真消散。这个怪哉虫的传说就是如此,怪哉虫是由怨气所化,遇到酒就会溶解。其实东方朔话“怪哉”含有更深的意味:劝汉武帝要善待百姓。
5. 怪哉,是什么虫
历史典故: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
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怪哉 读音 Guài zāi 分类 典故 出处 《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目录1原文2译文3历史记载4注释5相关信息6原创动画 历史典故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
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怪哉虫 折叠编辑本段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
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
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下,须臾糜散。折叠编辑本段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这是什么),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确实符合他说的。
汉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命令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全部消失了。
折叠编辑本段历史记载 庶:名词,百姓,平民。例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
(三后:夏、商、周三代帝王。)唐杜甫《丹青引》:“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
又如,庶黎(平民,百姓);庶女(平民的女儿);庶萌(众民,百姓)。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
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
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并发症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
……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
朔曰:“必秦狱处也。夫愁者,得酒而解。”
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赐帛百匹。
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
(《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
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
(《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
此必秦之狱处。”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
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
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
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
《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永徽中,绛州有一僧病噎,都不下食。如此数年,临命终,告其弟子云:“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
言终而卒。弟子依其言开视,胸中得一物,形似鱼而有两头,遍体悉是肉鳞。
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戏以诸味致钵中,虽不见食,须臾,悉化成水。
又以诸毒药内之,皆随销化。时夏中蓝熟,寺众于水次作靛,有一僧往,因以少靛致钵中,此虫恇惧,绕钵驰走,须臾化成水。
世传以靛水疗噎疾。永徽乃唐高宗李治。
6. 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曾写道东方朔认识“怪哉”这种虫,
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曾写道东方朔认识“怪哉”这种虫,因为好奇,想知道究竟,便问先生:“怪哉”这种虫是怎么回事?先生不予回答。
“鲁迅小时候不知从哪里听到这则传说,很有深入研究的兴趣,进了三味书屋以后,他向寿镜吾老先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 寿老先生方正可掬,对于这类无稽之谈,自是不屑一顾。不过,寿老先生的态度和本文无关,这里只是想借用“怪哉”二字,表达自己的一点阅读感受。
另一方面,讽刺当时腐朽的教育,从那个私塾先生的丑态也体味的出这种意味。 东方朔话“怪哉”含有更深的意味:劝汉武帝要善待百姓。
7. 怪哉 是什么
历史典故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
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怪哉”的意思是“稀奇啊”。
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
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这是什么),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是这样)。
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叫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消失了。
辨析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蜀何光远撰。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
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
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果秦故狱。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初版) 历史记载 详解 庶:名词,百姓,平民。
例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三后:夏、商、周三代帝王。)
唐杜甫《丹青引》:“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又如,庶黎(平民,百姓);庶女(平民的女儿);庶萌(众民,百姓)。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
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
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
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
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
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永徽中,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