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布封写的《马》的主要内容,怎么写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
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
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
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
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
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
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
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
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
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
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
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
2. 马的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行书怎么写
中华民族的“汉字”是世界上唯一的古代一直演变过来没有间断过的文字形式。从大约是在公元前14世纪,殷商后期的“甲骨文”被认为是“汉字”的第一种形式,直到今天,各种字体纷纷诞生。
在中国文字中,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各种字体,有着各自鲜明的艺术特征。如篆书古朴典雅,隶书静中有动,富有装饰性,草书风驰电掣、结构紧凑,楷书工整秀丽,行书易识好写,实用性强,且风格多样,个性各异。
甲骨文
金文大篆体
小篆
隶书
楷书
行书
扩展资料:
1、马字草书
2、字体发展演变
汉字是世界上使用时间最久、空间最广、人数最多的文字之一,汉字的创制和应用不仅推进了中华文化的发展,还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字的演变过程是汉字字形字体逐步规范化、稳定化的过程。
汉字的演变: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汉字起源与演变
3. 布封写的 马 原文
马 〔法〕布封 人类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
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的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别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保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这种动物被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成的皱纹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
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金碧,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
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朗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悍。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
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无所畏惧,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和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乎互相妒忌。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块儿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显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眼看危险当前却更加起劲;而凡是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奋勇当先,肯做榜样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驯顺、最温和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形的肉团。
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这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
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
4. 怎样写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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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是比较常见的文体之一,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组成。其中,论点体现了作者的观点,论据是支撑论点的理论和事实,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式,三者密不可分。就论证方式而言,可分为立论和驳论两种。立论是直接阐明论点,与之对应的是“立论文”;驳论是通过反驳对立的论点来阐明自己的主张,与之对应的是“驳论文”。今天,我们要谈的是驳论文。要驳倒对方,须从议论文的三要素入手,可直接反驳对方论点,也可间接反驳对方的论据和论证,使之错误论点无处可藏。
一、反驳论点。行文时,可直接反驳对方论点,也可间接反驳对方论点。间接反驳又分归谬法和反证法。归谬法是就对方的论点进行合乎逻辑的引申,使之露出马脚,由此进行反驳;反证法是证明与对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从而驳倒对方。魏巍在《个人与集体》中就使用了归谬法,针对“人人为自己,也就是人人为大家”的错误论点,做出如下推论:我们的人民在四大家族的压榨下,挣扎在死亡线上,人人都为自己,请问,还有没有人民的解放?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们的国土的那些年月里,大家抱定“人人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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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骨文的马字怎么写
马字的甲骨文 什么叫甲骨文?所谓甲,就是龟甲;骨,主要指兽骨。
古人迷信,常用甲骨占卜凶吉。占卜以后,往往在甲骨上面写刻或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这便叫做“甲骨文字”,简称为“甲骨文”。
这种文字还有其他许多种叫法。如“龟甲文”、“龟版文”、“契文”、“甲骨刻文”。
“甲骨刻辞”、“贞卜文”、“卜辞”、”“殷虚书契”等等.但自从陆懋德于1923年发表《甲骨文之历史及其价值》之后,便约定俗成,多数学者统称“甲骨文”了。这种文字真实地记录了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进程,它和古代埃及的纸草文书、巴比伦的泥版文字以及印第安人的玛雅文字一样,是整个人类的文化瑰宝。
如今,甲骨文学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甲骨文虽是我国3000年之前的文字,但人们亲眼看到这种古老的文字实物距今却还不到100年,而且围绕着谁是最早的发现者以及何人将其断定为商代遗物,展开了饶有趣味以至成为一桩尚未了结的遗案。
说到甲骨文的发现,有人或许会不加思索地想起这样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清朝末年,确切地说是1899年,北京有个叫王懿荣的官员患病,遂清太医诊治。太医给他开了一张处方,其中一味药是“龙骨”。
王懿荣马上打发家人到宣武门外菜市口达仁堂购药。药拿回家后,王懿荣逐一审视,当他无意间发现“龙骨”上刻有一种和篆文相似的文字时,禁不住大吃一惊。
因为,王懿荣是一个造诣颇深的金石学家,他意识到这种文字肯定有价值。于是,寻根剖底,查明来历,又专门派人到那家药铺中将带有文字的“龙骨”以每字2两银子的高价全数买下来。
至此,举世闻名的甲骨文就在这一纯属偶然的机会中重见天日了。王懿荣真是第一个发现甲骨文的人吗?有的学者根据那个雅趣的故事认定王懿荣就是甲骨文的最早发现者。
王守信在1981年出版的《建国以来甲骨文研究》一书明确表示:“王懿荣不仅第一个发现了甲骨文,而且还首先将其时代断为商代”。吴浩坤和潘悠在所著《中国甲骨文史》中也持此说。
他们认为,说王懿荣吃中药偶然发现了甲骨文虽是传闻,但“王懿荣首先认识甲骨文,这一点该是无可怀疑的。至于他怎样认出甲骨文的,那是次要的问题”。
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是王懿荣和刘锷共同发现的。汐翁1931年在《华北日报·华北画报》发表的《龟甲文》中写道。
王懿荣抓了药回家,他的好友刘锷(即《老残游记》的作者,也是著名金石学家)从药里发现了甲骨文后告诉了王。但根据是什么,汐翁未作任何交待。
对于王懿荣患病吃中药偶然发现甲骨文的说法有的学者提出了种种疑问。疑问之一是北京菜市口在清朝光绪年间不曾有过达仁堂中药铺。
疑问之二是中药铺的“龙骨”向来捣碎才出售,何来整块“龙骨”。疑问之三是当年带字的“龙骨”药铺压根儿不收购,只有将字迹刮去的龙骨才收购。
因此,所谓王懿荣吃中药偶然发现甲骨文的说法不能成立,仅仅是传闻而已。另一部分学者则明确提出有字的甲骨文最初是由河南安阳(安阳乃是殷代后期的首都所在地)小屯村附近的农民发现的,其时间要早于王懿荣。
罗振玉在1912年所撰《洹洛访古游记》中收录其弟当年到小屯村调查的一份记录说:“此地埋藏龟骨,前三十余年已发现,不自今日始也。谓某年某姓犁田,忽有数骨片随土翻起,视之,上有刻画,且有作殷色者(即涂朱者),不知为何物。
北方土中,埋藏物多,每耕耘,或见稍奇之物,随即其处掘之,往往得铜器、古泉、古镜等。得善价……且古骨研末,又愈刀创,故药铺购之,一斤才得数钱。
骨之坚者,又购以刻物。乡人农暇,随地发掘、所得甚颗,拣大者售之。
购者或不取刻文,则以铲削之而售。”这份记录表明。
小屯村农民早在1899年以前就发现了甲骨文。王襄于1935年发表的《簠室殷室》也断定在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以前,甲骨文就被小屯村农民发现。
范毓周在1986所著《甲骨文》一书中也赞同此说。并指出小屯村农民开始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只是把它视为带字的“龙骨”。
大约到了1898年,“龙骨”才引起了古董商人的重视。当时有个叫范维卿的古董商在收购过程中注意到了小屯村农民挖出的“龙骨”,遂将此事告诉了天津的穷秀才孟定生和王襄。
孟、王二人认为这是一种古代的契刻文字,孟定生还进一步猜测可能是古代的简策。到第2年秋,范又将一些刻字“龙骨”带到北京送给王懿荣,王初步断定这是一种刻有古代文字的“龟版”,并出高价购买收藏。
如人所知,甲骨文是商代的遗物,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然而,是谁最早作出这种判断,学者们的说法却不尽相同。
有的说是王懿荣。王汉章于1933年在《古董录》中指出,王懿荣“细为考订,始知为商代卜骨,至其文字,则确在篆籀之前”。
王守信也明确表示,王懿荣是“第一个将其(即甲骨文)时代断为商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