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遗产继承书要怎么写
示例范文如下: 标题:房屋继承协议 正文:为避免今后因住房问题产生矛盾,经姊妹六人共同商定,对位于某市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继承问题予以确定,达成了一致意见。
特签订协议如下: 1.位于某处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为国企房改房,是以父亲的名义于1997年购买,购房费用由三弟全额支付。现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父亲,而此后父母一直与三弟的一家三口居住此房。
2、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2000年相继去世,现房产部门要给该房办理房产证,经大家商量同意,该房屋由三弟全额继承,其余姊妹五人对此均无异议。 3.由于三弟全额继承该房,今后对于该房的一切收益或开支均由三弟承担,与其余人无关。
本协议一式六份,兄弟姐妹各执一份。 签字: xx年xx月xx日。
2. 怎样写遗嘱
你这个遗嘱立起来还真有些难度。
首先你把一笔钱借给了长女,有欠条,这是一个借贷关系。钱是借给长女用做家庭使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的长女很孝顺,你非常想把这笔钱赠与长女,但担心长女夫妻一旦发生婚变,岂不是便宜了外姓人?把借条遗嘱赠与外甥的做法可行,但前提是你确认外甥是长女的“粉丝”,但说到底外甥能够得到的充其量是借条中其父金额的一半,因为另一半属于其母的债务,且将来长女女婿不把一半欠款交付外甥时,外甥能否下得了诉讼讨回的决心,还有待商讨。因此,遗嘱赠与外甥未必是最佳选择。
因此,建议将借条遗嘱赠与长女,即使将来只能得到借款的一半,毕竟不至于打水漂。
基于这种初衷,立遗嘱如下:遗嘱立遗嘱人:XXX,男(女),XX岁住XXX市XXX路XX号.
本人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不测。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长女XXX,多年来始终悉心照料我的饮食起居,嘘寒问暖,使我在生活和精神上得到照顾和满足。因此,我决定将XX年XX月XX日借给长女XXX家庭的款项XXXXX元人民币,作为我的遗产赠与给XXX(属于XXX个人所有,而非家庭共有)。
本遗嘱一式叁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立遗嘱人、长女XXX公证处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3. 遗产书是怎么写的
你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
继承法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 遗产书是怎么写的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大体格式是:
遗 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遗嘱怎么写
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6. 怎样写遗嘱
你好,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见证人:
遗嘱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格式:
遗 嘱
立遗嘱人: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
本遗嘱一式 份,由 、、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
见证人: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谢谢,望采纳!
7. 如何写遗嘱
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格式,只要写清楚遗嘱的内容就好了。
一般情况下要写明以下内容;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下面有一份格式,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写:
遗 嘱
一、立遗嘱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签名加手印)
立遗嘱时间:
8. 遗嘱怎么写
自己在家写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9. 老人生前遗嘱继承书怎样写
案例:我父亲前几个月去世了,我们后来整理他的遗物时才发现,他写有一份遗嘱,遗嘱称将他的财产中的二分之一分给已经嫁出去的大姐。我们有四兄妹,我哥哥和弟弟都不同意父亲的遗嘱,家中眼看就要陷入一场纠纷,我想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继承关系的?分析: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你父亲在世时订立了遗嘱,将财产中的二分之一给你大姐,这是法律允许的,不能因为你大姐嫁出去了而剥夺其遗嘱继承的权利,当然你父亲处分的财产中应当先区分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大姐按遗嘱继承后,剩余的财产可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