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烟台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凡在莱山区财政局注册的2016年12月31号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由莱山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2017年莱山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莱山区财政局会计科具体实施。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今年继续教育培训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开展;
二、培训内容:企业: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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