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程有很多的诊断,怎么写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在西医里面,是指根据患者的主诉,与其他疾病鉴别,并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的诊断。
症状,是病人自觉有各种异常的痛苦感觉、或通过医生诊察而得知的病态改变。如头痛、眩晕等。它是机体发生疾病后的表现,是医生诊察疾病、判断疾病的客观标志。
症状与证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证候,简称为“证”,是病因病机、病位、症状、舌诊、和脉诊的综合与概括。如表实证、阴虚证等。它反映了疾病的本质,是临床诊断疾病的结论。
病机是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的机理,它即是联系证候与症状的纽带,也是证候的核心组成部分。病机决定了疾病的性质。由同一病机联系着的许多症状就构成了证候。
在临床上,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症状表现也是错综复杂的。只有认真研究各种常见症状、证候和病机,才能对不同病证而出现的相同症状加以鉴别。症状鉴别是从相类似的症状中,研究疾病不同的病因病机,以探求疾病的本质,这是正确进行辨证论治的关键步骤。因此,症状的鉴别,是疾病与证候诊断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2. 如何写好病历
门诊病历
(1)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门诊号、公(自)费由挂号室填写。X片号、心电图及其他特殊检查号、药物过敏情况、住院号等项由医师填写。
(2)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征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最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药物及特种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4)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5)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7)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8)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9)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