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与法律'作文怎么写
在现代社会,法治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法律,它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从摇篮到坟墓,人一生与法相伴。人一出生,即享有公民权,到入学年龄要接受义务教育,16岁要办理身份证,18岁有了选举权……这些,都是靠法律来保障的。人在社会中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默契、社会的稳定与良好的秩序……这些,都要靠法律来维系或调节。因此,我们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但首先要了解法律,只有知法,才能守法,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作为青少年,知法、守法本身就是一种素质。而与我们青少年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就要数《未成年人保护法》了。它就像一道护身符,维护着我们青少年的权益。当我们遇到伤害时,它会成为我们最有用的武器。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这些法律,让法律为我们更好地服务。
让法律之花在我们心中盛开,这样将来无论做什么,都会心明眼亮,不偏离做人的轨道。
2. 作文四百字《我与法》
《我与法》党中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比法治社会的内涵广,但法治社会应该是和谐社会的基矗sO100 和谐社会的核心应该是以人为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公民的自由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规则,因此应该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良法”,但是若是没有现代化的、科学的理念作指导,很难相信会制定出“良法”,会实现法治化的目标。
法律理念有历史继承性的特点,由于我国深受传统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法律理念也或多或少残留着传统思想的痕迹,突出的表现为权力本位的意识和观念并未得到完全的改变。要实现法治化的目标,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加快实现法律理念的彻底更新。
树立人性尊严的理念 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本源,国家公权力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权利、利益和幸福。对于人的尊严的维护是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
人性尊严的理念同时也为国家公权力划出了一条界限,避免对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的恣意侵犯,不仅严禁国家从事损及人的尊严的行为,如对于人格的侮辱、刑讯逼供等,同时要求在程序上也必须保障人的主体性的地位。一是保障人们在民主的基础上有参与的机会,应该保证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二是应该给与公民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特别在作出可能对公民不利的行为时,应该保证公民有提出辩驳意见的机会。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在封建制度下人们只是国家统治、驭化的工具。虽然在我国的思想文化宝库中,有一些思想家的思想中闪烁着某些人本思想的火花,但往往是稍闪即逝,只能成为我国封建文化的点缀。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性尊严的理念在我国法律规范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确立。但是在十年浩劫中,法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人性尊严的理念也几乎荡然无存。
1982年把对人格尊严的保障写进了宪法,《宪法》第38条第一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系统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的原则和规范中始终贯彻了人性尊严的理念。
同时,人性尊严的理念不仅要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更要体现在法律实践中。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坚持人本主义的思想,始终维护人性尊严就更为重要。
树立权利本位的理念 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本位的法律理念,但是我国传统的义务本位、秩序本位的观念影响是深远的,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实践中仍然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法律实践往往会有意无意的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立法、执法的出发点是如何使国家权力得到实现,如何实现管理,而不是更好的提供服务。
在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上,更多的表现为国家借助自身对于资源的垄断性的占有,和取得的支配性地位首先保证公权力的实现,强调国家对于社会和公民的管理、控制功能,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保证公权力的实现不惜侵入公民私权领域的范围。把公民相对于国家应该取得的某些利益和权利,当作是国家的恩惠和赏赐。
在程序设计上更多的程序是为了保障国家职能方便快捷的实施,把对效率的追求放在第一位,对于公民的程序性的权利一般未予充分的关注,有时甚至把公民的程序性权利看作可有可无,抱着一种程序虚无主义的观念。在法律实践中要进一步摆正公权和私权的关系,要寻求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最佳结合点和有序的协调统一。
要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改变义务本位的观念,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公民要增强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树立重视公民私益的理念 在2004年的修宪中,《宪法》明确规定了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规定了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的补偿制度。
国家和社会日益重视对于公民私益的保护,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公益和私益的关系中,我国长期以来深受传统法律文化思想的影响。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义利问题一直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之一,法律文化也不例外。在我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价值观倡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崇义贬利或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一直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
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也未从根本上得到改造,在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衡量时,人们往往会不适当地和一个人的道德水准联系在一起。 “人权入宪”以后,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正确处理公益和私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在法治的环境下,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可以任意解释的概念,公共利益的判断必须有严格的标准,以避免公共利益的界限不确定可能对私人利益造成的侵犯。除了把以公共利益为由行使公权力纳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民主监督视野中,更需要加强对于这一公权力行使过程的违宪审查、司法审查、上级监督、专门监督等国家权力性监督,更好的为公民私益提供保护和救济。
树立国家责任的理念 有权力就应该有责任,没有责任羁绊的权力就会失去行使的界限,结果往往只能导致权力拥有者的滥用。责任。
3. 我与法征文应该怎么写
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就要有法律。
而我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制社会。大多数人,包括儿童,都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可也有一部分的法盲,他们一点不重视法律,以为他们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可惜还是逃脱不了,最终进入了大牢。
我这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有一民青年女子李某,23岁,无职业,高中毕业。 她在4月21日上午打了一通电话给张先生说:“你的女儿在我手里,给你半小时筹3万元赎回你的女儿。”
张先生听后赶忙报了警,民警让张先生等电话。不久,果真又来了一通电话:“交款地址是在小区花园的垃圾桶里。”
民警从电话调查入手,这两通电话是从两个不同的小卖部打来的,老板并不知道女青年往哪去了。 线索断了。
警方让张先生把三万元放在指定的垃圾桶里。等李某来取钱时,民警一拥而上,制服了李某,据李某交代,四岁的小女孩被他拐到了公园,民警一找,小女孩正玩着呢!因李某有勒索罪,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去偷,去抢,去骗呢!因为他们有一部分是法盲,一部分肆无忌惮,目无法纪,可他们哪里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呢。
我希望这个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走上弯路的人赶快走回正道,没有走上弯路的人,永走在正道上,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词埋藏在人们的心底,让人间没有罪恶,社会更加美好吧。
4. 我最关注的法 作文怎么写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因为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让我情不自禁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朋友骗到了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杀死了这个无辜的小生命。
虽然这两个人最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所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5. 怎样写法制作文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6. 关于法律的作文怎么写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7. 人与法的作文怎么写
1、人贵有自知之明。
不喜好演算的三毛选择了文学,不乐意屈从的陶潜选择了隐居,不擅长谄媚的苏轼选择了自由。2、光绪十一年,28岁的辜鸿铭做了两广总督张之洞的幕僚。
在国外长大的辜鸿铭博通西欧诸种语言,但国学根基不深。一次,总督府宴会,清末大儒沈曾植也参加了。
辜鸿铭在宴会上高谈阔论许久,沈曾植在旁一言不发。辜鸿铭好奇地问:“先生为何沉默不语?”沈曾植回答说:“你说的话我都能懂,你要懂我的话,还须读二十年中国书。”
辜鸿铭受此刺激,从此浸润于中国典籍之中,“穷四书、五经之奥,兼涉群籍”。十余年后,辜鸿铭再向沈曾植挑战,沈高挂免战牌。
正视自我:3、钟无盐是历史上著名的丑妇,生得高额深眼,长腰粗腿肥颈秃发,鸡胸驼背,皮肤漆黑。当钟离春被人取笑丑陋外貌时,她却可以以渊博的学识及敏捷的辩词赢得了齐宣王对她的信任和敬佩,被封为王后。
在她的辅佐下,齐宣王从此罢宴乐,除佞臣,强兵马,强国库,使齐国强盛一时。4、宋朝词人柳永,早年热心仕途,然而连遭打击,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天地不在庙堂,而在民间;自己的最佳身份不是封侯拜相,而是文人。
于是他彻底顿悟,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潜心研究制词、音律,吟风弄月,流连于舞榭歌台,将宋词的温柔旖旎推向了极处。
8. 法在我心中的文章怎么写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这是例文 仅供参考
9. 宪法与我作文怎么写啊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宪法可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同样宪法也限定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特别是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这真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呢。
我的身边总有一些未成年犯罪的例子,在我隔壁有个孩子,还未成年,就吸毒了,家长对于这种现象好像不怎么重视,也不会帮忙去戒毒,就是骂骂,也不找相关机构帮忙戒毒,家长的法律意识不强呀,这也是比较致命的呢;这个孩子也越吸越厉害,他的家长听到旁边的大学生说可以找戒毒所帮忙的,最终家长“狠”下心来送去了戒毒所了。
村上很小的孩子就学会小偷,就是偷的东西不是很贵重,比如都是些别人家的水果之类的,虽然看上去都是比较小的,可能涉及不到经济赔偿方面,但是从小还是要养成好的习惯,还记得从小到大经常听到的“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这足以说明小时就养成守法的习惯多重要呀,,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10. 法律作文怎么写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
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还有一个实例。
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
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
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