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连续3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决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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