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国外,委托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2. 我现在在国外,想要委托我妈妈办离婚,委托书应该怎么写,是要什么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是规定:离婚双方,如果没有出示正当合理的特殊不能到场原因,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不得委托第三方办理的。所以你首先必须出示你在国外同时无法回国的证明。
其次离婚是涉及双方双方的,因此必须在离婚前证明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你在国外无法到现场了话,你首先要出示对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协议,写法了话要求在文中明确是自己主观同意委托人代理,明确说明委托人权限,权限时间,同意对方行为代表你的意志。
此外提供你的清晰声像资料以及签好的离婚协议,明确表明你是主动自愿申请离婚的。另外一些所育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配等等各项时宜必须先前已经调理清楚,双方签字同意(如果是代理人签字,代理人需证明其行为代表你的主观意志)
在这之后提出离婚申请,需另一方也是主动自愿同意离婚下才可以离婚。
PS:需要物品除了上头所述的协议证明等等外,还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