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理题,思考过程怎么写
首先,有一个好主意,其次是良好的写作。
至于这个想法取决于个人的天赋,你可以多看几家写侦探小说的运动慢慢向别人学习,我问了一个国内的推理作家怎么写推理小说,他说,“反复阅读你喜欢的作品,不拘泥于这个故事,铺平了道路的想法来看待文章和床上用品“我觉得无论是书面或侦探小说的各项工作一定要记住海因莱因写五个规则:。点击看详细规则1:你必须写。
最简单和最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作家:计算机的诚实面前,并开始写作。
规则2:在头部,你必须完成。“除非他们写了一个完整的动手的东西,否则你不能总是控制,如情节,人物的发展和这种类型的写作技巧的悬疑元素。”
- 诚然如此,我已经看到了很多人(包括很多非常有才华的人),那么一半;如果他们坚持下去,也许你现在可以购买他们的作品在书店。规则3:控制冲动改变草案,除非您编辑的扬声器。
开始,我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老师海因莱因的含义,阅读罗伯特·索耶的解释很明确:不要改变你的故事不休。规则4:你必须把稿子市场。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是最困难的一年。 - 由于现在的互联网!规则5:继续发帖,直到销售。
“如果要返回你的故事一天把它放到别处转发。”基地,一个朋友刚刚看到帖子:面对拒绝,平静。
(不要光冷静,继续投啊!)。
2. 案子推理的过程是怎样的
想知道的话最好看下 电影 名侦探柯南
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其作用是从已知的知识得到未知的知识,特别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过感觉经验掌握的未知知识。推理主要有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出发,运用逻辑证明或数学运算,得出特殊事实应遵循的规律,即从一般到特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而只根据部分对象作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
推理是形式逻辑是研究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思维形式是人们进行思维活动时对特定对象进行反映的基本方式,即概念、判断、推理。思维的基本规律是指思维形式自身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的规律,即用概念组成判断,用判断组成推理的规律。它有4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简单的逻辑方法是指,在认识事物的简单性质和关系的过程中,运用思维形式有关的一些逻辑方法,通过这些方法去形成明确的概念,作出恰当的判断和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
学习形式逻辑知识,可以指导我们正确进行思维,准确、有条理地表达思想;可以帮助我们运用语言,提高听、说、读、写的能力;可以用来检查和发现逻辑错误,辨别是非。同时,学习形式逻辑还有利于掌握各科知识,有助于将来从事各项工作。
一、推理及其语言形式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例如“客观规律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是客观规律,所以,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段话就是一个推理。其中“客观规律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是客观规律”是两个已知的判断,从这两个判断推出“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一个新的判断。任何一个推理却包含已知判断、新的判断和一定的推理形式。作为推理的已知判断叫前提,根据前提推出新的判断叫结论。前提与结论的关系是理由与推断,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推理与概念、判断一样,同语言密切联系在一起,推理的语言形式为表示因果关系的复句或具有因果关系的句群。
常用“因为……所为……”“由于……因而……”“因此”、“由此可见”、“之所以……是因为……”等作为推理的系词。
二、推理的种类
推理按推理过程的思维方向划分,主要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1.演绎推理
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和推理。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
2.归纳推理
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结论的推理。
归纳推理有以下几种类型:
3.类比推理
它是从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一种推理,也就是从一个对象的属性推出另一对象也可能具有这属性。
三、推理的几种具体方法
a. 三段演绎法:-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判断作前提,推出另一个性质判断作结论的推理方法。
b. 联言分解法:-由联言判断的真,推出一个肢判断真的联言推理形式的一种思维推理方法。
c. 连锁推导法:-在一个证明过程中,或一个比较复杂的推理过程中,将前一个推理的结论作为后一个推理的前提,一步接一步地推导,直到把需要的结论推出来。
d. 综合归纳法:-以大量个别知识为前提概括出一个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
e. 归谬反驳法:- 从一个命题的荒谬结论,论证其不能成立的思维方法。
四、推理题库
集网络推理题,在不断补充增加
/websit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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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理小说怎么写呃、推理的过程、线索怎么想的``结尾我都想好了、就
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自圆其说!
1.悬念的设置要么很雷人,很超乎想象,要么朴实生活化
2.叙述的故事别太繁琐,但是要一语惊人
3.必要的涉及一些敏感话题和时尚话题
4.人物尽量多一些,才能体现推理的技巧和思维的缜密
推理小说的本质其实就是个解谜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你设置的“迷”,这个也是最难得,这其中本格推理又是最受读者推崇的,比如岛田大神的岛田流,当然还有许多比如社会派,但是这些流派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解谜,而是关注人们的社会生活~
如果楼主想写推理小说,我觉得还是应该多读读大师们的作品,里面有许多设计巧妙的内核,很抓人的,而且先多读本格推理,本格才是王道。。。
4. 推理小说怎么写
1、定义 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分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
侦探小说的一种,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2、推理小说的写作要点: 第一,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因为很难写。
第二,尽量不要有什么复杂的高科幻,或者鬼神,推理应该站在一个大众的平台上。 第三,尽量多看别人的推理小说,电影作品,尽量原创手法,不要借鉴别人的成果,独立思考完成。
第四,尽量要在一开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写写 就觉得线索不够了临时往里面加线索。 第五,推理小说 不仅要求文笔,而且要求逻辑性。
3、创作守则 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在1928年由诺克斯提出推理小说十诫后,知名推理作家范·达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法则。 其内容如下: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
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
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
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骼,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 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
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
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