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钱的字据怎么写
借 条
今以家用轿车(品牌、型号、牌照号)和位于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号商品房(房产证编号)作为抵押物向***借现金***{***=100万*(1+月利率%)},双方约定于2009年x月x日还清。
借款人:***
2009年x月x日
不写利息是为避免利息过高涉嫌高利贷,假如利率低于银行贷款同期利率的四倍则不用规避。
车不能办抵押登记就算了和房子最好去房管局作抵押备案,若不方便最好能去公证处签正式的借款合同,并做个公证。并且在付钱给对方的时候要求对方亲笔打收条。还有,假如对方已婚,那么他配偶需要签字认可抵押行为。
2. 如果还钱
如果借钱还完,写的借条应当撤回销毁,否则债权人可以再要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而债权的真实存在,需要两个事实:一是双方借贷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另一个是借款已实际交付给债务人,即债权人已履行了借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提出抗辩,其举证责任实际上就是需要证明自己的抗辩主张。
3. 息钱的字据怎么写才好
书写欠条、收据等字据的法律风险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中,人们经常会书写欠条、收据等字据,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它们是日后要求、主张权利和利益的凭证。
欠条、收据等字据,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为预防引发事后纠纷,必须真实地、明确地记载当事双方的真实身份以及具体事项(如借款的欠条应具体、清晰地写明金额、用途、利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等)。由于欠条、收据等写作不规范,许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真假难辩,法官只能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规则或者经验法则来定案。
真相如何,局外人不可得知,判案要凭借证据,证据的认证依据是证据规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遇到的欠条、收据等字据不规范的情况,存有瑕疵的“证据”虽然可能不致于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但正是由于这些不规范的地方,致使债权人对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产生了深深疑问。
因此,只有欠条、收据等字据实现了规范写作,才能有效防范字据本身潜在的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
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更加放心。【1、要求书写字据,注意妥善保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书写相关字据很有必要。
空口无凭,立据为证,如若都能善意依约履行,善莫大焉,若有一方不能依约履行,另一方举证不能,则会陷入被动。因此,字据不仅要立,而且还要立得规范,并妥善保存。
【2、格式应规范、清晰】建议使用欠条、收据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据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一般都能反应上述内容,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3、形式注意事项】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
不要用易褪色、变色的笔水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铅笔、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4、标的物、金额应写清楚】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宜用大写,大小写兼而有之或然更好。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
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便会骤然巨变。【5、内容表述要清晰】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据”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
如,李三借钱给张四人民币32万元,张四立字据“今收李三人民币32万元整。”如此,极易引发争议,争议点在“收”字上,这个“收”既可以理解为 “张四收到李三的还款人民币32万元整”,又可理解为“张四收到李三的借款人民币32万元整”,收到的是借款还是还款,难以分清,李三陷入官司的被动。
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颠倒是非。多音字“还”也时常引发争议,如借条一份:“霍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huan,归还”,又可解释为“hai,尚欠”。【6、签名盖章不可小视】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
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有些人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没有备案的私章谁都能刻,但笔迹却是各具特色。
时常见香港人以一个或者几个英文字母简易签名,难以认清,在与香港人进行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其他小章,要严密关注,谨防对方拒绝承认拥有这些部门章、小章。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
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2000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长城公司材料款38万元”中的“长城公司”指称不明。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7、时间应写清】出具字据的时间,行使权利、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