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局实习申请书怎么写
1、公安局实习申请书具体可以写出以下内容:
1)可以写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2)说明一下自己是否喜欢这个行业,以及喜欢的原因;
3)可以说明一下自己在实习期间班里的案件,以及增长的经验。
2、提供范文一篇,根据实际具体修改:
尊敬的领导:
我是级法学专业区班的学生xxx,学号xxx,现我申请校内实习,实习部门为xxx。
申请理由如下:首先是因为我要参加研究生考试,想在校内实习期间利用空闲时间抓紧认真复习考试科目及其内容,这也是我申请校内实习的最重要的原因。
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读书考研,继续深造是解决我今后就业问题的有效方法,但当前研究生考试也在改革,考研压力大,竞争也异常激烈,形势不容乐观。校外实习,我没有过多的空闲时间和充足的精力允许我考研复习。而在校内实习,除了有空闲时间和充足精力,还可以了解考研动态和相关考试学习资讯,并且可以随时请教老师,让其予以专业的指导,更好更有把握的参加研究生考试。痛死也因为我要跨专业考研,校外实习没有专业的老师在专业课程方面予以专业的指导,而校内专业老师可以予以我有效、权威的指导。
其次,入校两年以来,我一直致力于学院警务化管理工作,参加学院督查队,在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学生警务化管理的经验。院警务督察队是学生处管理学生的重要下属部门,在学生处实习我可以更快的适应实习工作,更好的把督察队积累的经验用于实习工作,座号实习工作。并且在督察队工作的两年,我责任心强,工作细心,适应工作快,工作能力强,督察队领导和在编人员也予以认可,因此在校内实习期间,我能够把工作做好基于上述理由,我申请校内实习,为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我严格遵守学院警务化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按照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老师的安排,完成实习工作;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违反相关规定,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申请,请领导能够批准。
申请人 :xxx
x年x月x日
2. 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申请书怎么写
一般你们这边被打伤只有构成轻伤以上公安才会立案,也就是说只要构成轻伤以上不用申请公安部门也会出于职责立案。
如果你们这边之构成轻微伤,那么即使你申请立案,最后也可能不了了之,所以意义不大。
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王(填写你自己的相关身份信息)
被申请人:张(对方身份信息)
申请事项
张某某于某年某月殴打王某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请求贵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将双方纠纷,发生地点、时间,己方伤势等基本事实写清楚就可以)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最后还是建议这类案件还是追究对方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对方处以治安拘留,如果一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3. 报案申请怎么写
参照报案材料范本:
XXX公安局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系XXXX单位职工。
20XX年(以下为报案内容)……。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特申请报案,望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请人XXX ZZ年XX月XX日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4. 公安局刑事立案申请书如何写
参照下文: 刑事立案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黄正民,系受害人黄正右之弟,1971年9月1日出生,汉族,浙江苍南县人,现住浙江省温州苍南县腾洋乡腾中路40号,**码13819786713。
申请人曾仁稳,系受害人曾淑春之兄,195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浙江苍南县人,现住浙江省温州苍南县腾洋乡玉腾湾底村。 被申请人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公安局。
复议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9年9月21日托公刑不立字[2009]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依法立案侦破黄正右、曾淑春被谋杀案并对嫌疑人黄小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09年9月29日收到托里县公安局对黄正右、曾淑春被谋杀案不予立案通知书,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
一、黄、曾夫妇于2008年6月16日夜在托里县陈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格特8号金矿工地住宿地失踪,经寻找未果,终于2009年7月15日11时许在该矿井里抽水时发现其尸体。从尸体上发现:黄正右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留有明显的刀伤痕迹、左手掌骨折断、脸部有钝器击打痕迹、颈部有绳勒痕迹、右上肢骨折、右小腿有钝器伤。
曾淑春两个眼球被挖、前额有两道明显被棍棒击打的伤痕、后脑勺头皮开裂10公分、颅骨开裂、右太阳穴旁有一个洞、身体其他部位也有被击打的痕迹。两具尸体体内没有腹水、肚子没有膨胀、尸体外表肌肤均有被击打的痕迹,可以断定是被机械性暴力所致死亡。
二、发现尸体现场,该矿井井口约1.5×1.8米,井内上下垂直拉运矿石的吊篮口面是1.05×0.84米,吊篮离井边空间只有0.3或0.4×0.15米,黄、曾夫妇致命损伤不能认定是高坠一次性自上而下坠落矿井碰撞所致。再矿井口有两块铁板盖着,两块铁板被铁丝拧紧,还有铁锁锁着。
矿上的人都说,这口井锁着,决不可能发生有人意外落入井中的情况,可以断定不是“自溺死亡”,也不是死亡的第一现场。 三、黄正右、曾淑春不存在“自溺死亡”的主客观因素。
黄、曾夫妇结婚近二十年,经济宽裕,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上有80高龄的父母,下有尚在读书的17岁儿子。2008年6月16日白天,二人还给家里打电话关心儿子转学考试。
黄、曾夫妇身在他乡,置父母、儿子而不顾,没有给家人留下一句话,突然双双“自溺”身亡,有悖情理。再有股金165万多元投入黄小敏承包的湖南铅锌矿尚未结算,没有绝望的主客观因素,怎么会失去理智抛下巨额财产双双“自溺”身亡呢? 四、对黄正右、曾淑春死因应予重新鉴定。
对托里县公安局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之规定于2009年8月6日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但没有得到准许。法律规定可以补充或重新鉴定,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应该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申请人再次申请重新鉴定。
五、黄小敏是重大嫌疑人,应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黄小敏,男,45岁左右,浙江省苍南县腾洋乡人,长期外出当包工头,行为不端,本质较差,拥有几千万资金,为人阴险,善于用金钱结识当权者,会开汽车。
2006年间黄小敏承包湖南铅锌矿时,黄正右任矿区总管,占有165万多元股份,二人经济上有复杂关系。由于该矿证件不全被查封,黄正右要求退股,黄小敏不肯而产生矛盾。
2008年4月间黄正右随黄小敏来到新疆黄小敏承包的该金矿后,为退股问题黄小敏与黄正右矛盾恶化升级,最后黄小敏答应黄正右退股并要求把有关湖南铅锌矿的账本、股权合同书、票据、借条等证件带到新疆。2008年6月初黄正右叫妻子曾淑春把上列证件送到新疆。
黄正右到新疆才两个多月,曾淑春到新疆才十几天,就被人害了。二人被谋害后,黄小敏三天后才转告申请人。
2008年6月23日申请人赶到该矿工地,事实上黄正右165万股金,黄小敏说只有13万股金,其账本、股权合同书、票据、借条等证件被黄小敏毁灭了。黄小敏讲话漏洞百出,行为神秘惊谎,有作案的条件、能力和时间。
综上事实,黄正右、曾淑春夫妇是被黄小敏等谋杀后投入井内,不是“自溺死亡”的。该矿井不是第一现场,“自溺死亡”缺乏事实依据,作案嫌疑人是黄小敏。
中央一再提出“人命案必破”,二条人命事大关天,托里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更正,应该迅速组织警力立案侦破。特此复议,请予准许! 此致 新疆托里县公安局 申请人:黄正民 曾仁稳 2009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