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高温费报告怎么写
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
夏季天气炎热,有员工要求发放高温津贴,六月底对车间温度进行测量,测量区域为:品管部高压大厅、终端检通道、生产车间铁柱上、DDE生产区(两处)、炼胶房、密炼室、二楼缠绕车间、新包装棚、打磨芯棒处等共10处。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请领导批示是否按照规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津贴。
1、6月份温度记录表见附录;
2、《广州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见附录;
行政部
2013年7月1日
2. 高温补贴申请书范文
根据你所在省市区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的条文申请: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xx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请报告“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根据xxxx办法,在xxxx情况下,应给予xxxxx补贴。现特向公司申请,xxxx。”
如果你是个人的话,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写申请,主管不受理的话,可以连同一起在高温下作业的同事联名申请;如果你是负责相应部分的主管的话,你自主申请, 并附上如不申请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罚款的具体条文附件,请公司领导审批,并做好日常的气温统计工作及高温作业人员数统计,以便发放。 PS:如果达到补贴标准,公司未发放,且经员工申请也未发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情况下除了公司要补发给你们补贴外,还会视其严重程度处以1000-30000元不等的罚款。
3. 关于发放降温费的申请
关于发放降温费的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市最新出台关于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问题:
一、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二、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情况。
有鉴于此,我申请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
申请人:
2008.8.6
4. 如何申请高温补贴费
,《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高温办法》)已于2005年正式实施,规定我市超35℃属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每年7~9月以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
《高温办法》主要适用于高温天气下户外工作的员工。《高温办法》第五条规定,日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高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对露天作业员工在每年7月至9月发放高温保健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5. 如何申请高温补贴费
,《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高温办法》)已于2005年正式实施,规定我市超35℃属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每年7~9月以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
《高温办法》主要适用于高温天气下户外工作的员工。《高温办法》第五条规定,日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
《高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对露天作业员工在每年7月至9月发放高温保健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