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用工情况说明怎么写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情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 元。
2. 情况说明怎么写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一:
X X 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兹证明***,性别,——年——月——日出生,系我单位(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年薪。他(她)将于年月日前往台湾旅游,我司担保其在台湾期间遵守台湾法律,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继续在我司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签名:
公司章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电话:
公司地址并加盖公司章:
开具日期: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二: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北京诚智思源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公司章)
年 月 日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三: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日:xxxx 工作单位:xxxx 职务:xxxx 何年何月任现职:xxxx 单位电话:xxxx
该同志将参加由xxxx赴xx进行商务考察和洽谈活动。
特此证明。
(公司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四: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兹有我单位____(姓名)_________(护照号码)申请前往贵国旅行。____为我单位____(职务),____(年/月)进入我单位,为单位服务____年,年收入____元。我单位同意____(申请人)于____(月/日)至____(月/日)期间休假,在贵国期间一切费用(包括机票、住宿、医疗保险及其他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___(申请人姓名)在旅行结束后,将按时回国,继续为我公司服务。
3. 人员编制情况说明怎么写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本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本单位现有员复工总数1024人,除党委书记和公制司经理两人是上级派来的,属于公务员编制,其他1022人都是企业单位编制。名单见附件。
特此报告。bai
XXXX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附件:du略)
人员编制的一些方法:
1、正向定编
即先确定企业的定编人数,再分解为部门定编,然后落实各小组定编人员具体数量。
2、逆向定编
先进行小组人员定编,再进行部门人员汇总,最后得到企业人员定编总数。
3、综合定编
一般先确定生产zhi人员定编数量,再确定管理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与生产人员的比例,最后确dao定非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定编数量。
4. 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按实际情况说,并且写清楚原因是最好的。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话,还应该注意保留证据。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证明____号
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先生/女士,因__________(事由),
违反了____________规定,根据__________的规定,对____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起予以辞退。
特此证明 !
证明机关:____(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时间201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