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腓立比书释经讲道讲章4:10
腓4:19——我的神必照他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这是圣经著名的应许之一。这一节是和第18节(但我样样都有,并且有余;我已经充足,因我从以巴弗提受了你们的馈送,当作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相连的,支取这应许的人,不但要凭信心,而且要乐于奉献,顾念别人的需要,正如路6-38中耶稣所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有人可能说,我有信心,也乐于助人,为什么我所求的神不给我?问题出在哪里?我想应当省察的是,你所求的是否是你所需的(对不少人来说,所要,常常不是所需),如果不是,那就是妄求,当然的不着。
2. 释经讲道讲章马可福音四张二十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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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四25】「因为有的,还要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灵意注解﹞凡因存心正确,而在真理上有所领悟、有所得着的,还会继续不断的得着更多;凡因心窍未开启,以致对真理似懂非懂的,则他所以为懂得的,也要归于无有。
﹝话中之光﹞(一)本节说出追求一切属灵事物的原则。你越有心要,神就越多给你;否则,连你从前所已经得着的,也要收回去(参太廿五29)。
(二)越在真理上有基础、有领受的,就越发追求;而越追求,就越明白、越多有领受。另一方面,对已经得着的一点点真理,若是没有甚么反应,不加珍惜,那就丝毫不能从所得的真理受益。
(三)属灵的恩赐越运用就越会加多,但懒惰而不运用的,连原来所有的也要被夺去。
3. 实用释经讲道法 第3章 什么是释经讲道
学了讲道法不见得能讲道,很有可能能讲,但不见得是上帝的道。因为出于上帝所设立的牧职,上帝是有亲自供应给他,他明白圣经的原则,也明白上帝的心意,当然就能讲正道。如果不是,就只能讲,但不是上帝的道。
释经性讲道,就是要站在圣经的一惯真理原则上去对某卷、某章、某节经文或某个圣经主题进行讲解的讲道。若对圣经一惯原则根本没有掌握,就如同这句话“圣经无误,这要求传道人做释经式讲道,否则就是在编辑上帝。”——约翰▪麦克阿瑟
没有对圣经一惯真理原则的认识,讲道就只能是支离破碎的,是不合神心意的。
4. 圣经玛拉基书二章6一12节释经讲道‘讲章~
2:4-6 我与利未所立的约:神之所以命令祭司(1节),是为要成就自己的约。神的命令,亦即诫命律法,与圣约是密不可分的。凡有神的诫命之处就必有神的约,凡有神的约之处就必有神的命令。神与利未所立的约被称为“生命和平安之约”,其重点在于藉着利未及其后裔亚伦家族所立的祭司职分。利未曾在底拿事件中(创34:25,26)与西缅一起受到咒诅而散住各处(创49:5-7)。他们之所以如此蒙福是因在亚伦的金牛犊事件中,站在了与神相同的立场上(出32:26-29)。并且利未支派的非尼哈,曾在巴兰的巴力毗珥事件中,为神有忌邪的心(民25:10-13)。神照着他们的委身,与他们立了约,当祭司们丧失信仰之时,便使他们重新回想这些事实。
2:7 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本文象称呼先知一样(该1:13),称呼祭司。这是因为祭司要教导百姓,也要正确地判决他们(利10:11;申17:9-11;33:8-10)。然而,与何西阿时代一样,祭司们不亲近律法,因此与此称呼相差甚远。
2:10-16 百姓之罪:本文是玛拉基的第三篇讲章。玛拉基为了家庭生活的堕落而发出叹息,强调神为此大为震怒。亦即①警告以同一位神为父的全体以色列百姓,竟因与拜偶像之人结婚而堕落(10-12节);②警告以色列百姓不可遗弃结发盟约之妻。前者违背了“神与列祖所立的约”,后者背弃了与人所立的坚固誓约。百姓之所以犯罪,是因他们追求不诚实之事,这与上文中祭司违背利未之约是相同的道理。神忠诚信实地持守所有的约,这是人信赖神的根据(民23:19;林前1:9;提后2:13;来6:17;10:23)。因此,神的百姓也当效法神的信实,不仅要以诚实待神,也要恢复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
2:10 一位父,一位神:是同义对偶句,指造物主神(申32:6赛43:1)。这表明人皆源自同一位神,支配双方的应是爱的精神。但是,玛拉基时代的以色列人,专以背信弃义待兄弟,并背叛列祖的约,主动放弃了作为神儿女的地位。
2:11 “行事诡诈”与“行可憎之事”的代表性事例,就是与拜偶像的人结婚。这样的杂婚,是神所分别为圣的百姓,被外邦同化而堕落的通道。旧约之所以要禁止与外邦人通婚,就是为了保存信仰的纯正性,而不是种族的纯正性。
以上是精读本圣经注释,下面还有其他注释。
5. 马可福音8章1/10节释经释经讲道
以下选自 丁道尔解经:马可福音第八章 iii. 喂饱四千人(八 1 ~ 9 ) 喂饱四千人这件事,绝不能以任何想像的方式看作只是喂饱五千人故事的“相同版本” 91 ,或同一故事的不同叙述。
这两个故事的细节有太多差异,以致我们根本不可能采取这种观点;而马太与马可都各自包括了两个极为接近之神迹的记载,也证明早期教会没有这类的疑虑。有人提议说这两个故事,一个是喂饱“外邦人”,另一个是喂饱“犹太人”,见七 31 的讨论 ;这十之八九是不可能的,在马可福音的上下文中当然也没有这样的暗示。
稍加思索就可发现,在口头传统,两个原先截然不同的叙述后来被“同化”,远比同一事件的两个平行叙述后来被“异化”的可能性要高太多了。更深一层的思考将会显示出:我们若是发现有两个故事的神迹大致相似,也没有必要假设它们一定是同一个神迹之不同记载。
耶稣所行的神迹有很多都没有记录下来,这是早期教会众所周知的(约二十一 25 )。很多时候,一定有几个类似的原始事件,其中一个保存于一系传统,另一个则保存于另一系传统。
经文鉴别学上的一个理论(多重来源理论)与此大致一致,这是极为有趣的;这个理论假定早期有许多不同的来源,只是后来被“溶入”往后几个主要的传统。 2 ~ 3. 今日有个趋势,就是将神迹过于灵意化,以致我们无法看出其主要的意义──当耶稣看见任何人饥寒痛苦,他的心都充满了慈爱与怜悯( 2 节) 92 。
换句话说,虽然耶稣施行的神迹当然是要用作“兆头”,以指明属灵的信息,但却不是让接受的人单单成为一个属灵的“掩蔽物”(译注:即虚有其表的,在物质上根本没有从神迹获益的)。所有的服事,不管是物质的或属灵的,根源都在于这种纯内在的催逼,新约圣经的作者们一致同意这催逼就是基督的爱运行在我们身上(林后五 14 ) 93 。
但耶稣并未企图以神迹医治以色列的所有病人,也没有以神迹喂饱所有饥饿的人,在他的服事中有一个令人好奇的“选择性”,可从旧约中的例子找到因由,显出它与神的计划是一致的。然而,第 1 节的这群人,有特别的权利要求他满有恩慈地供应他们的需要,因为他们不是像约翰福音六 26 那些人一样单单要他赐给他们食物而已。
这批听众先是有三天之久渴慕地倾听耶稣讲道( 2 节),证明他们的属灵价值观。他们不单单是饥饿的,更是在服事神的时候成为饥饿的,所以他们将要经历到:“先求他的国……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太六 33 )就像耶稣在他的服事中一样(三 20 ),他们渴望认识并遵行神的旨意,几乎没有察觉到他们自己身体的饥饿。耶稣要向这样的人施行神迹,把他们起先没有寻求的食物赐给他们。
4 ~ 7. 这一次,门徒们问到食物从哪里来( 4 节),他们这么问是因为他们甚觉错愕。他们自己的资源那么少,甚至他们根本不敢想像自己可能就是供应的来源;他们再一次没有把耶稣纳入考虑之中。
他们从喂饱五千人的神迹中所学到的功课是那么少;他们将要从这个新神迹中学到的也同样少,正如我们将要在本章 21 节看见的。没有办法从第二个神迹学到功课,是最能够证明下面这个陈述的真实性:头一个神迹没有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的态度从始至终都是一致的。
的确是还有困惑,但现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他们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这样一直认为自己的资源是缺乏的。谦卑而不自恃,甚至从工作上退却,是所有基督徒在服事上必然会有的初步反应;但是,一旦我们确信已经蒙了神的呼召,再坚持这样的态度就流露出对神的大能缺乏信心了,所以是该受责备的(出四 14 )。
喂饱群众的位置── 在这野地 ──如米尼尔指出,是饶有深意的。以色列曾经在旷野中接受神用吗哪喂养他们,而且在弥赛亚的时代,旷野将要开花繁盛(赛三十五 1 ~ 10 )。
8 ~ 9. 经常有人指出:这里用来指 筐子 的这个字( spuris ),与前一个神迹中用来储存剩下之零碎的 kophihos (或旅行用的筐子;六 43 )是截然不同的。事实上, spuris 似乎是个有弹性的袋子,而不是用细枝编成的硬筐子(见 Morris 之 'John' , NICNT, p.345, note 25 )。
语汇上这些细微的差别必须回溯到原初的传统;不然就难以说明在两处经文中固定使用相同语汇的原因了。我们从罗马人的记载中可以看见, kophinos 基本上是犹太人的“旅行袋”,普遍为旅行的商人,或古代世界的“行商”所用。
在今天第三世界的许多地方,用细枝编织成的硬旅行箱,仍然是标准的用品,因为既便宜又轻便。 我们没有必要认为这些数目有任何属灵上的象征。
十二个“小贩的篮子”无疑是那十二个使徒平常所带的,所以会有这个数目。这次所借用的七个筐子(巡回各处讲道之人不大可能会随身携带这些东西)只不过使这个故事的历史性更为可靠而已,就像群众的数目“四千”一样。
像这样的数目,绝不可能在象征意义或隐喻上用来指极大的数目,五千或一万或许还有可能这么用。 91 就某方面而言,这是更广泛的问题的一部分,亦即:出现在马可福音中之“平行”事件经常都极其相似,这个特点频频出现,甚至可说是他的写作风格。
但若是根据地理因素而宣称一次喂饱的是外邦人,另一次则是犹太。
6. 文本释经马太福音15章32节一39节的讲章
15:32 耶稣叫门徒来,说:“我怜悯这众人,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我不愿意叫他们饿着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
15:33 门徒说:“我们在这野地,哪里有这么多的饼叫这许多人吃饱呢?”
15:34 耶稣说:“你们有多少饼?”他们说:“有七个,还有几条小鱼。”
15:35 他就吩咐众人坐在地上,
15:36 拿着这七个饼和几条鱼,祝谢了,擘开,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
15:37 众人都吃,并且吃饱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
15:38 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共有四千。
15:39 耶稣叫众人散去,就上船,来到马加丹的境界。
给四千人吃饱(一五32~39)
一五32 粗心大意(或喜欢批判的)的读者或会把耶稣喂饱五千人的事与这次的事混为一谈,认为圣经重复了事情,相同事情的叙述有矛盾和出入。其实,这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它们互相补足,而不是互相矛盾。
众人跟从了耶稣三天,粮食已缺。耶稣不会让他们饿着肚子离去,因为恐怕他们在路上支持不住。
一五33、34 他的门徒又一次为喂饱这大群人而忧心忡忡,认为要喂饱他们简直是天方夜谭。这次,他们只有七个饼和几条小鱼。
一五35、36 就如上次面对五千人一样,耶稣吩咐众人坐下。他祝谢了,擘开饼和鱼,递给门徒,让他们分给众人。他期望门徒作他们有能力作的事,然后他会介入,完成他们无力作的事。
一五37~39 众人吃饱以后,剩下的食物装满了七个筐子。喂饱的人数除了妇女孩子,共有四千。
7. 诗篇十五篇释经讲道
可以讲合神心意的人。
这篇问与答的模式,可能是仿效古代世界某些庙宇中的状况,崇拜者会询问,入内敬拜的条件为何,而祭司则给予答覆。不过,一般的回答总是列出仪式方面的要求(参,出十九10~15;撒上二十一4、5),但此处颇出人意料,耶和华的答覆是要鉴察人的内心。诗篇二十四3~6与以赛亚书三十三14~17,也出现同样的情形,那两处所描述的高潮,进一步刻划出清心之人的福气;本篇则只作原则上的陈述。
神是接待人的主人(十五1)
帐幕一字,令人想起两种情境:一种是正式的敬拜与献祭场合(出二十九42),圣山强调这一点;另一种则指慷慨好客的帐棚生涯,寄居与住表明了这一点。诗篇常将这两个观察混合在一起,将崇拜者视为期盼得住处的客旅,将前来敬拜视为归家(如:二十三6,二十七4、5,八十四1以下)。如此一来,谁能寄居……?的问题,就显得更发人深省,因为每个人都将个别与主面对面,而“罪孽不能成为Ì的宾客”(五4,NEB)。进一步的解释,见以下第5c节的注释。
人是神的宾客(十五2~5)
这里并没有列出所有状况;尚有其他情形,可从以上提到的诗篇第二十四篇,以赛亚书第三十三章两处的答覆,略窥一般,八福以及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也都可相提并论。这个人最重要的特色,是正直。
2. 他的品格:真诚。希伯来文 ta{mi^n 译为无可指责(和合本作正直),似乎稍嫌消极;其含义为完整,或全心全意而扎实。第二个字,公义,是旧约道德的根基;这绝非陈腔滥调,因为有一些伦理体系不以这一点为基础,而是建立于快乐或自我满足的追求之上。
最后一个词,真诚,意指确实、可靠,不单是正确而已。这个人所说的话,能代表他自己(与十二2,赛二十九13成对比)。
3. 他的言语:受约束。谗谤一字的背景为“走来走去”,窥探各样事情,或到处散播流言(如:希伯来文的创四十二9以下;参另一种表达,利十九16)。其意义比较接近传播丑闻,而非造谣中伤。译作朋友的希伯来文,其含义随上下文而异,这里仅是指“另一个人”;这种公道的态度更合乎全文,而不是形容狭义的对友人忠诚。最后一句话中,随伙毁谤可以指“投以轻蔑之辞”(参,葛利纽),或指“鸡蛋里挑骨头”,不必要的挑剔(参,克巴确克)。箴言十12说:“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这整节正能伸张其意。
4. 他的同伴:划清界限。第4a节看来颇累赘的句子,其实就是讲忠诚。这个人不是在将自己与别人比较,只是在表明他的立场:宣告他所爱慕、所秉持的原则是什么。创世记十四17~24所记,亚伯兰对两个王的态度,可以说明这点,以及必须付出的代价为何。
4c、5. 他的处事:可敬。前面两句(4c、5a节)需要其他经文来补充解释;第三句(5b节)则显而易见。最后一行(5c节)是此段的结尾,也是全篇的总结。
在匆促起誓方面(4c节),这里的要点是自己吃亏,不是让别人遭损(与耶弗他或希律的困境成对比);虽然如此,箴言六1~5教导说,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是可以恳求对方开释的。所应许的事并没有推翻;对方仍然可以坚持;因此这条中庸之道还是可敬的,值得去尝试,以避免步入轻易放弃或愚侠式的耿直两种极端。在哥林多后书一15~23,保罗有更进一步的解说,他不仅将优柔寡断与负责任的修正看法作一区分,而且也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持守诺言的字句,与达到真正的目的,二者也有区别。
放债取利(5a节)在圣经中遭定罪,不过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行为(参申二十三20;太二十五),而是指在弟兄遭难的状况下,仍然藉他图利,这可由申命记二十三19与利未记二十五35~38的对比看出。后面这段经文同时禁止卖食物给他以取利。在家庭中,软弱者需由家人承担;在家庭之外,律法允许人随意处理,但禁止勒索,鼓励慷慨(参,出二十三9;利十九33、34)。本篇看不出对弟兄与有需要的陌生人可作差别待遇。
5c.他的地位:保证安全。此处的思路超过了进门、受到欢迎;其实第1节的问题,是问可否住宿,而非可否进入,因为本篇所描写的品格,是神要塑造在人身上的,而不是他可从人身上找到的。诗篇中常用动摇来描写安全受威胁(参,如:十6,十三4,原文);要得保障,不是投靠强者,乃是坚心信赖神,如:十六8,四十六5,六十二2、6。惟有如此,本篇的最后一个希伯来字的意义,才得充分发挥:“他将不动摇,永不。”
如果主人的回答明显指出他的错处,就成了这个比喻的弱点。──《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