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期满鉴定怎么写
这个应该是有正规的表格发放的
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姓 名:
矫正单位(司法所公章)XXX司法所
方案制订日期:年月日
XX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姓名 别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1934年05月13日 健康状况
籍贯 家庭住址
矫正地 工作单位
罪名
法院 法院 判决
书号
刑期 原判刑期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附加刑 无
原判刑期起止 自2006年01月05日 至 2009年07月16日
刑期变动情况 无
矫正期 原矫正期 自 2006年05月29日 至 2009年07月14日 止
矫正期变动情况 无
解矫原因 期满解矫
解矫日期
本人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地址: 电话:
主要犯罪事实 XXXXXXXXX
自我鉴定 矫期内电话汇报共 150 次, 书面汇报共 35 次, 参加公益劳动共 84 小时, 处出请销假共 0 次, 参加各类教育共 24 小时, 参加各项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共 0 小时, 矫正内重新犯罪 0 次, 脱逃 0 次.
矫正期间奖惩情况 矫期内计分考核共得 475 分, 矫期内共有表扬 0 次, 矫积 0 次, 记功 0 次, 减刑 0 次, 警告 0 次, 记过 0 次, 治安处罚 0 次, 收监 0 次.
司法所意见 解除社区矫正
(盖章)年月日
县司法局意见 解除社区矫正
(盖章)年月日
2.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内容怎么写
今天坐在这里的所有矫正对象,属于“不幸之人”,因为个人的过失,犯下了罪,受到了刑罚的处罚,是有罪在身的人员,所以要接受社区矫正这项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教诲,有的人至今还不服气,认为比我犯的罪还大,没有被发现的人大有人在,唯独我的犯罪行为被发现,不但自己的名誉、地位受损,家庭成员的名誉也受到极大的伤害。
我们有些是过失行为造成的,比如交通肇事,有的是吃了脾气的亏,可能还是对方的不是,让我一失手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贪污也好,受贿也罢,有的是心理不平衡而造成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我们这般人还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所犯的罪行发现的早,社会危害不大,是初犯,有的是已经改造的差不多了,只是刑期未满,而假释出来的。
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我们是幸运的,我们能够在家中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没有离开我们的亲人和朋友,所以我们要十分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过好每一天,社区矫正的刑期总有期满的那一天。
3.对监外执行即将期满的矫正对象的书面通知怎么写
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14〕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卫生局: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24日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六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
第七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条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
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第九条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者检查证明文件,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共同作出,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和病历等有关医疗文书复印件。 对罪犯生活不能自理情况的鉴别,由监狱、看守所组织有医疗专业人员参加的鉴别小组进行。
鉴别意见由组织鉴别的监狱、看守所出具,参与鉴别的人员应当签名,监狱、看守所的负责人应当签名并加盖公章。 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与罪犯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医师、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保证人应当。
4.我在缓刑期间更换城市证明该怎么写
应当报经考察机关(以前是公安机关(派出所)批准。
换言之,如果不批准,那就不得离开。同时《刑法》也规定: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以下是《刑法》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
第72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