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什么是看护假
看护假又称为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
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哪部法规有关于看护假的相关内容
你好:
1、我能找到的资料是:
(1)【晚婚】不是可以享受看护假的条件、但可以【增加婚假】,【晚育的增加产假】。
(2)可以享受看护假的条件只有一个:夫妻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子女,与工作时间没有关系。
3、“哪部法规有关于看护假的相关内容?”: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2)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四)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4、你可以再查一下广州市政府关于独生子女优惠照顾条件的相关规定。
3.请产假要怎么写
楼主你好~
可以这样写: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祝你和宝宝健康快乐~~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