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当初能决定结婚在一起,双方一定是有感情的。
如果感情出现了破裂,双方多沟通尽量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确实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要把它给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够办理结婚证,进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凭证。
如果一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想要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又没有证明已离婚的凭证,这时候,不要着急,告诉朋友们一个小方法简单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民法院的每个案子审理都会有记录,有底单存档。
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2.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可由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制本人的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3.离婚的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当初能决定结婚在一起,双方一定是有感情的。
如果感情出现了破裂,双方多百沟通尽量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确实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要把它给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够办理结婚证,进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度凭证。
如果一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想要第二次办理结婚登版记但又没有证明已离婚的凭证,这时候,不要着急,告诉朋友们一个小方法简单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民法院的每个案子审理权都会有记录,有底单存档。
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4.去法院补办离婚判决书需要什么或费用
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丢失,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离婚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使用。
所需费用是几十元工本手续费。
《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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