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委员代表申请书怎样写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
(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
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
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
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四)结尾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2.2018年村长选举,村民代表怎么选
2018年选举村长,不用选举村民代表。
因为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村长实行的是全民选举,即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不需要选举代表来代表自己,完全是自己行使权力。
不过2018年可能有六种人无法享受被选举权。
比如村里的地痞流等;有严重的不良嗜好等;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等;有过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暴力倾向的等。
扩展资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3.村民委员代表申请书怎样写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四)结尾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
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五)落款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4.选村长委托书怎么写
格式如下:
村民选举投票委托书
本人某某某(身份证号)因什么原因不能参加于-年-月-日举行的村长选举大会,特委托某某(身份证号)代表本人行使选举权,对其选举中的选择无异议。特此证明!
委托人:
被委托人:
见证人: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因此若题主在选举期间有事外出,应当书面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委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