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
原发布者:淡定是福1122
户口迁移申请书尊敬的***出所:本人***,全家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在**镇**路**号购买了一套住房。现申请将本人***,妻子***,女儿***,儿子***的户口从**省**市**县**镇**街**号迁至**市**区**镇**路**号。希望予以迁入,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证明兹有**省**市**县**镇**街**号村民***、***夫妇二人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名***,身份证号为**************;又于****年*月**日生育二子,名***,身份证号为***************。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年月日
2.村委会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
村委会户口迁入证明该这样写: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村(居委会),姓名XXX,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XXXXX(某原因),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迁移证明需要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3.落户同意书(原房主同意我落户的证明)怎么写
这是一个很繁琐的问题,有关的知识解释如下:入户时户主同意书指南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
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二)入户时户主同意书上需户口注销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1、迁入时户主同意书:(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2、迁出时户主同意书:(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五)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1、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2)新生录取通知书;(3)户口迁移证;(4)新生落户登记册;(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大中专院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委培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2)新生录取通知书;(3)户口迁移证;(4)新生落户登记册;(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1、统招学生、自费委培学生毕业分配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1)毕业分配到省级以上单位的(含省级单位),所需材料:a、省教委或省人事厅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c、户口迁移证;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分配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a、《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教委分配介绍信;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c、户口迁移证;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2、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在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当年录取通知。
4.村委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写
1、第一代身份证的签发地,就应该是你的原始户籍所在地,可以从身份证签发地派出所查找到你的户籍记录;
2、请求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找当年的户口迁移记录底联,以确定当年你入学时的户口迁移方向,同时请求派出所据此为你开具查询函,以确定你于某年某月从该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是否在指定的迁移地点落户;
3、持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查询函,请当年入学地派出所为你出具未予落户的证明;
4、持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予落户证明,回原籍派出所请求恢复户籍登记,并申领第二代身份证。
以上分析和程序,与你补充问题中所说大致相同,是可行的,也是必行的。问题复杂,办理就更复杂,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只有在上述做法无法实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拒绝为你办理相关手续,且向上一级机构投诉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向原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据第一代身份证记载的信息,为你恢复户籍登记。 从你说的“办理了迁移证 之后又说不负责托管档案和落户 我就让我父亲帮拿回迁移档案回原籍”看,你的户口并没有在学校所在地落户,你父亲拿回去后应当及时到派出所给你恢复原来的户口。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你父亲没以及时给你恢复户口,到现在不仅是早已过期了,并且因户口迁移证的丢失,你现在实际上已经没有户口了。
我已经毕业几年了,当初就学的时候学校说要迁移户口,
然后我办理了迁移证 之后又说不负责托管档案和落户,
我就让我父亲帮拿回迁移档案回原籍,
后来才问到迁移证迁移档案跟户口本都因为搬家(几次)找不到了!
当时我以为我得户口也会随之回原籍的,
辗转换了几分工作,现在才发现户口没有发回去,
现在是派遣证 户口本和户口迁移证都丢了,身份证也到期了,
另外个问题是:
我以前要迁移的那个学校是个假借大型学校名字办理的学校,
所以我在那边上了一段时间,又转到别的学校了,
那家假借大型学校名字办理的学校现在找不到,没办法开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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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家假借大型学校名字办理的学校现在找不到,即使找到,他们也无法证明你丢失证件的事实。
2、派遣证、户口本和户口迁移证都丢了,所以,你要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可能要求你在当地报纸上刊载一个丢失声明。他们可能还要你提供你原来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凭这几种手续,应该可以办理户口和二代身份证。
5.农村外地户口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写
该项根据证明的一般格式来写就可以,具体可以参照如下:
XXXXXX证明
兹证明XXX 性别:(男/女)出年年月,XXXX 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地址为XXXX(根据其户口本上的地址填写),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配偶(姓名)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XXXXXXXXXXXXXXXXXX;夫妻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在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利于工作和生活的和谐,其配偶的户口申请投靠迁入我村落户,经本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全体研究后,决定同意其落户在XXX(户主)户内。
上述证明的内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XXXXXXX村民委员会(经办人签名,村委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6.落户同意书(原房主同意我落户的证明)怎么写
这是一个很繁琐的问题,有关的知识解释如下: 入户时户主同意书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
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入户时户主同意书上需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 2、迁出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 (五)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 1、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大中专院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委培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 1、统招学生、自费委培学生毕业分配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1)毕业分配到省级以上单位的(含省级单位),所需材料: a、省教委或省人事厅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分配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a、《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教委分配介绍信;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在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当年录取通知以及分配手续,由分、县局审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