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派出所改名字,正当理由是什么
正当理由是:重名了,最好写跟亲戚重名,这样才能通过审批。
或者要求村委会出具更改姓名的原因证明,只要理由符合规定,派出所不给改可到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流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改名字的特别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的申请书要怎么写啊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扩展资料:
**市**区公安局:
本 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 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 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 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改名
3.派出所改名理由
我04年上大学时改过 供参考!过程:拿户口簿去派出所直接让改,改了会在改的字上盖派出所的公章,完事带派出所的证明还得到县(区或市)公安局去改电脑库里的名字,这个我改了一个字收了1块的手续费(我办时)!有的地方可能会让你写申请或要理由什么的,纯属刁难,不过没关系,参考下面:理由: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或电脑打不出来,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
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6.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7.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况的。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4.去派出所改名需要什么理由
改名字的理由: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虽然生僻字取名是现在不提倡的一种起名方式,但是因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带来的不利影响而要求改名的也有很多。目前公安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
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必然也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严重时会影响个人成功运。这样的情况就会很想要改名了,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现在也有不少申请者,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民警说,申请者只有了正当申请改名的理由,民警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民警说,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思明辖区有一对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各自抚养一个孩子。母亲便带着儿子去改名,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
(6)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要求改名的也出现有这种情况:警方曾经收到过几位出家人的改名申请,对方要求用法号来代替俗家姓名。
(7)有特殊情况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也会准予变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5.改户口本上的名字时要填写改名理由,写得理由派出所会去查证吗
一,改名的理由只要合理充分,派出所不会去查证。
二,改名理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人有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
5,在同一个单位或者班级中有重名;
6,夫妻离婚后,孩子需要改名或者换姓;
7,其他特殊情况。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五,《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6.
现在更改姓名的政策有了松动。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区民警,他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分局审批,然后通知你结果。只要理由比较充分(如单位有重名,姓名谐音不佳,字面性别趋向颠倒等等均可视为理由充分)通过审批的希望是很大的。理由充分,可以是1有时代政治色彩反动2与单位学校的人同名3家谱里乱了辈分4与名人重名5生僻字6俗并低级下流7与流行的品牌产品同名等
给你个例子
XXXX派出所:
本人儿子现用名XXX,男,民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变更我儿子姓名为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原名与其同辈长兄名字雷同,考虑到避免今后因名字而带来的诸多不便。今特此提出变更小孩姓名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望充分理解!
特此申请。
申请人: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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