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兑汇票证明怎么写
承兑汇票证明:
致:XX银行
兹有我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xx,金额:xxx(人民币大写)。出票日期:xxxx年x月x日,到期日:xxxx年x月x日,出票人:xxx。收款人:xxx。
由于贵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不慎造成xxxx(结果),致使背书不规范。
特此证明,请贵行在票据到期时予以解付。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XXX公司
xxxX年X月X日
(另附上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
扩展资料
承兑汇票(acceptance)为货币市场的信用交易工具之一,一般来说,为其工具中较受欢迎者。承兑汇票与汇票最大不同,在于此汇票经过较有财力第三者承诺兑现的保证,也就是债权人并不直接向债务人兑现,而是由此第三者兑现。现代金融市场的承兑汇票,通常承兑者为银行,凡经银行承兑之汇票,其票据之主债务人为承兑银行,亦即该银行负担汇票付款之责。承兑汇票也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即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同时按照存在形式,票据又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承兑汇票
2.承兑的证明怎样写,有没有范本
证 明
**银行:
我单位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要素如下:
票号:
出票日期:
汇票到期日: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行全称:
出票金额:
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原因,导致票据不规范。由此背书引发经济责任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到期予以解付!
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章: 公章
**有限公司
2014/2/24
3.承兑汇票证明怎么写
承兑汇票证明怎么写,格式如下
证 明致:XX银行兹有我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xx,金额:xxx(人民币大写)。出票日期:200x年x月x日,到期日:200x年x月x日,出票人:xxx。收款人:xxx。由于贵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不慎造成xxxx(结果),致使背书不规范。特此证明,请贵行在票据到期时予以解付。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XXX公司
200X年X月X日(另附上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
承兑汇票证明怎么写,要是还不太清楚请咨询天下通商贸
4.承兑汇票怎么填才算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填写有严格的规范:
①双冠头票号,票据的唯一区别识别码。
②一致性要求:出票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填写不能涂改,不能错,漏,多字。
③日期及期限:日期必 需是大写,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之间的相隔期间不得大于6个月。注意大小月,闰年月的变化。
④汇票的面额:出票金额不得大于1000万元,大小写要一致。
⑤签章一致性:出票人印鉴是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盖法人章,全称或简繁写必需与出票人一致。
⑥银行承兑人必须是汇票专用章,带出票行的行号/有出票行经办人员签章(或签名)。
银行承兑汇票填写必须注意这2点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银行承兑汇票填写必须注意这2点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填写规范:
(1)金额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使用规定颜色书写(打印除外)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书写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但繁体字可以受理。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一定要在写完的数字后面标写“整”或“正”字,“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分”之后不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注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间有“0”。中文大写应该依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严禁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承兑汇票小写金额必需同时记载,两者必需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
票据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手后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手后的背书人不承当保证责任,对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承兑汇票填写必须注意这2点
(2)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被背书人名称
②背书人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