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怎么写
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1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
备注:封面上法人
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
、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
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
、
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
一致”
)
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
、
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
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
押函。
2.物权证明怎么写
1,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2,不动产物权需要公示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登记证书即是该不动产的物权证明3,动产物权占有即表示拥有该物所有权,占有是一种实际的行为,不需要另外书面证明4,《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