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处方的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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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格式(规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即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处方一般项目如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整洁、工整。处方诊断不要太笼统和简单,比如外伤。地址要写到单位、住宅小区、村或街道,不能只写到乡镇、城市、省份。不写地址可写电话号码(手机)。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书写正确、清楚,可使用通用代码、代号或缩写,但不得使用自创代码、代号或缩写。剧毒药写全名,普通药可用缩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别名。用法应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外用,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不能写按医嘱。特殊情况处方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医疗之中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写处方。特殊药品的专用处方应加上疾病诊断。麻醉药品应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法规,只限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写,并使用
2.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7、处方格式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
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扩展资料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管理办法。
3.处方的书写要求
要求:
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处方
介绍:
根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 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 医疗机构病区用药 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定义:
分有医生处方、法定处方。日常见到的都是医生处方。
处方共有三部分:
(1)处方前记 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处方正方 处方头 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拿取下列药品; 接下来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
(3)处方后记 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4.临床医嘱有哪些简写或缩写
处方:
1、药物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
2、po, ih, id, im, iv, iv.gtt/drip;
qd, bid, tid, qid, qod, q2d, q12h, qw。
Ac(饭前),pd(饭后),hs(睡前),qn(晚上),
qm(早晨),sos(必要时),st!(立即)
3、临时医嘱:所有辅助检查、临时治疗
长期医嘱:护理级别、饮食要求、每日重复的治疗
重整医嘱:重整日期、医嘱日期按实际开出医嘱的日期书写
R: 1、0.25*24#
Sig:0.5 tid po
2、Tab vitE 0.1*30#
Sig:0.1d qd qm po
3、复方丹参片30#*2
Sig:2 # tid po
4、5%葡萄糖注射液250ml
参麦注射液40 ml
Sig:aa iv.gtt 40 drop/min
5、柴胡注射液2 ml
Sig:2 ml im st!
5.处方的书写要求
要求: 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处方介绍:根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 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 医疗机构病区用药 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定义:分有医生处方、法定处方。日常见到的都是医生处方。
处方共有三部分:(1)处方前记 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2)处方正方 处方头 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拿取下列药品; 接下来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
(3)处方后记 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6.处方书写应符合哪些规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