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续约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书 (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
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
2.在《门面租赁合同》中,如何订立续租条款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
〈门
面租赁合同〉
〉
(下称“原协议”
)的定义相同。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门面租赁合同》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门面租赁合同》中未尽事项特拟订
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专门为〈
〈门面租赁合同〉
〉第八条“租用期限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租期为
5
年”做出补充。
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租期延长
2
年,即租用期限从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租期为七
年。
第二条:
缴费方式:
按原合同,
乙方承租的门面承租满
3
年后每年租金按市场价调节,
所以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每月租金调整为大字:
仟
佰
元
角
(小写)
¥
元
整,
租金按每半年一次**付。
并于前半年的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预付下半年的房租。
此后每年视周
围门面租金升降而定,
原则上租金取周边门面租金的平均值,
具体租金价格应由双方协商而定,
如双
方协商价格不一致的,乙方不愿意续租,甲方可另外租出,并办理退租相关手续,合同终此;如房租
租金在同等下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定后生效,即成为《门面租赁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与《门面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条款之外,原
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3.店面续租合同要怎么弄
商铺租赁较为复杂,在签订合同之前、之中及之后需要关注众多问题。
前期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对于顺利租赁商铺及实现租赁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一、签定合同之前要做调查 (一)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有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 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二、合同内容要完备 (一)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二)租赁费及保证金 租赁费即房租,要在合同中明确费用大小及支付方式,同时可以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仍不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三)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方税费: 营业税及附加 租金*5.55% 房产税 租金*12% 个人所得税 所得部分*20% (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 租金(总额)的0.1% (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 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方税费: 营业税及附加 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 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四)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