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据怎么写
定金收条和定金收据是一样性质的,可写成一个格式,其中日期、主体、金额是缺一不可的。
定金收条/收据模板: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具体某事项)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时间: 年 月 日
拓展资料:
《担保法》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金
2.卖房怎么写定金收条
收条模板:
今收到XXX(某人)交来房款定金人民币(大写)x元整,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该房坐落于X(地点)处,房产证号X(号码),剩余房款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收款人:XXX
日 期: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
适用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条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参考资料:收条_百度百科
3.卖房收定金怎么写收条
平时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需要见到或写一些收条,那么定金收条该如何写呢?一般没有固定的格式 就写成收据就可以了。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参考模板如下:首先写明标题“收条”,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要大一,写法有两种:(1)只写“收据”二字;(2)写“今收到”三个字。
其次写明具体内容,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点清收到的财物的种类、数量,绝对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格式如下:交款人:某某某收款人:某某某收款性质:定金。
收款原因:某某与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某某合同》。收款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最后要有落款和日期,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盖章或按指印。
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年月日。
4.卖房定金的收据怎么写
收条一般没有固定的格式 就写成收据就可以了。
定金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定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在写收到定金的收据时,可以参照一般的收条格式。
定金收据
今收到张XX交来购房订金XXXX元,所购房位于XX市XX区XXXXX街道XX号,面积XXX平方米,总价XXXX元,剩下款项于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特此证明。
收款人:XXXXX房地产公司
经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5.卖车定金合同怎么写具法律效应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未交付,定金合同不成立。如果到了协议时间,买方不支付全款或无故障退车,将不能退其预付款或定金。
这一项协议在卖车协议中很常见,许多车主看到这项内容后往往就放下心来。但提醒车主注意,在书写卖车协议的时候,必须将双方的违约责任都考虑进去。
因为卖车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是双向的,买方违约扣押定金,卖方违约须全额退款。另外,在卖车协议书当中,定金/预付款是不同的,在卖车协议里,对于定金和预付款的描述要前后统一,虽然这两者的意思一样,但是一旦对方违约,将会抓住这个字面意思的不同来做文章。
在买卖双方签订卖车协议的时候,需要在协议里明确表明购买车的付款时间和方式,是先付款后过户,还是先付部分车款,过户后补齐车况,无论选择哪种付款方式,都要在卖车协议里详细描述出来。如果双方对于车况还有什么折算上的约定,也要详细列出来。
在卖车协议中最好把与对方商量的口头协议也都写进卖车协议中,防止卖车后口头协议没法落实。
6.定金收条怎么写
定金百收条写法如下: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度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知。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道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专,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属。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