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车公用的借车合同怎么写啊
通用条款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2、依照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要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和三都责任险。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的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响应服务。
3、有权要求承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善、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部分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转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部分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等部门报案关在12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但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
租金标准双方约定。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
承租双方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其他经济措施。
4、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租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纳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额的20%身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1) 提供虚假信息(2) 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转借、转租的。(3)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 承租方涉嫌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擅自改善、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
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管理部门处理。出租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可能向承租方要求赔偿。
第九条 担保条款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第十条 特别约定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另行。
2.具有法律效力的私人借车合同怎么写
合同模板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应双方共同尊守: 一、车辆车况确认:出借方将所借的车型为XX,车牌号为XX二、借用期限 :出借车方自XX年XX月XX日XX时起,将所借的车辆交给借用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XX时收回。
三、出借方不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出借车辆在出借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出借车辆于出借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车期间拥有所借车车辆的使用权。 2、借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酒驾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的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应的零配件费用。
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因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借方指定维修厂,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如需续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借方办理续借手续。
6、依照借车协议的规定借用方应有全权责任。五、车辆保险 :1、出借方为出借的车辆办理了车辆全险。
2、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3、车辆在借用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及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协助出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借用方应向出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借用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以及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
七、借用合同解除 1、未经出借方许可借用方多用时间内,出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1)借用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2)借用方将所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 (3)从事其他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两页一式两份,由出借方、借用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签字盖章): 借用方(盖章):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扩展资料:合同的效力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3.借车协议怎么写有
借车协议书甲方(车主):身份证号码:乙方(借车人):身份证号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借用一辆车牌为:车,借车时间____年_月_日时分开始借车,还车日期____年_月_日还车。
二、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车况完好后,即办理移交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三、乙方责任、乙方使用借车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自行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使用借车期间,负责对该车的保养和维修并进行常规检查。 3、乙方不得将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辆转借、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发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并承担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5、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
如被盗、丢失、被骗,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费用。6、乙方借车期满超过两天,经甲方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方催告还车,乙方在2天内未作相应回复的,甲方有权以车辆受骗损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
7、乙方借车期间如果对本车辆有不妥当的使用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4.借车给单位,想知道单位向个人租车合同要怎么写
汽车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 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5.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写
原发布者:一霎时落雨晴
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车。第三条公司总务课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四条公司总务课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第五条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车,车辆使用人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复印件到总务课填写《驾驶员登记表》(附表一)登记备案。第六条车辆使用人经审批同意后到总务课领取《车辆出车登记表》(附表三)及车匙,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七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第八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出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总务课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
6.车辆借用协议转买卖合同怎么写
车辆借用协议与车辆买卖合同是两个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只用再重新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即可,在车辆买卖合同中涉及车辆交付的条款,可以指示延续之前的借用协议作为交付依据,其他的买卖价格,过户手续办理,交易手续费用承担,违约责任,车辆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
7.借车的规矩
借车出了事,找车主!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划定一直是个全国性的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仅仅是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可能出现处理交警不同责任认定也不同的情况。
今后,这种情况将基本不存在,江苏省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将170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号入座”,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大类过错。 明确了三种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后,今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将根据《规则》规定的过错行为划分,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依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的交通过错行为,“对‘错’入座”来确定他错误的类型和作用大小,直接明确事故当事人应该承担的不同责任。
新规则的最大特点是处理事故“对号入座”,但规则中列出的170种过错行为,是否能够囊括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交通事故过错事实呢?据悉,新规则中的170种交通过错行为,是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归纳后总结出来的,并要求各地提供按照《规则》无法准确确定事故责任的案例。如果今后发现了十分特殊的案例,将统一上报省交管部门,研究后妥善处理,并增添在规则中,不断丰富完善。
目前,新规则已由省公安厅下发到各地,并将通过各种渠道告知驾驶人或行人。在5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事故认定的,将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解读三类交通过错 主动型:行人闯红灯负主责 主动型行为是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或者主动逼近对方,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当事人一旦发生这种过错往往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目前共列出了7大类79种过错。其中明确规定,行人、骑车人不按规定通行的,也属于主动过错行为,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比如,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或擅自闯红灯,结果引发交通事故,那么按照《规则》之规定,行人的行为属于主动型,因此,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当然,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让车、跟车、转弯、掉头、变更车道等,都被具体划分到主动型过错行为的种类中去。
被动型:不戴头盔也算 被动型行为是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起主要以上作用。被动型行为具体有4大类48种。
例如晚间一辆货车抛锚了,但未设立警示标识,一辆摩托车行驶至此撞上货车,那么货车仍然承担主要责任;而如果货车设立警示标识,则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货车承担次要责任。根据《规则》,车辆、行人不按道行驶和行走,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都被视为被动型过错行为。
缺失型: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缺失型行为是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缺失型行为共分2大类43种。
司机酒后驾车撞上闯红灯的行人时,行人闯红灯属于主动型行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酒后驾驶属于缺失型行为,其承担责任要根据现场情况划分,如果当时司机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制动及避让措施,那么承担次要责任,但如果司机因酒精作用根本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也因为反应迟钝没有来得及采取避让制动措施,那么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缺失型行为主要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
8.交通事故协商协议怎么写
你不能称其为私了协议,而是称为事故调解。
内面的内容你自己修修。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2006年 月 日7时50分,甲方驾驶京 8号波罗轿车由 岭去 ,行至 县 公路101KM+700M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 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 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伍万元医疗费。经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NO.0000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甲乙双方经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 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损害赔偿金壹拾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伍万元人民币。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
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陆万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伍万元收条,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壹拾壹万元的收条,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
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
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印。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
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